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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T MOBIL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5
Sep 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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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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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 2025-030
证券代码: 688387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副总经理李凯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7,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8%, 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增持,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李凯钢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 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49,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14%,占其个人本次减 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 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李凯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 划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李凯钢 |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
1
| 其他:无 | |
|---|---|
| 持股数量 | 197,800股 |
| 持股比例 | 0.0058%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97,8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李凯钢先生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
| 股东名称 | 李凯钢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49,450 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014%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9,450 股 |
| 减持期间 | 2025 年9 月26 日~2025 年12 月25 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二级市场增持 |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公司《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 板上市公告书》,李凯钢先生对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所作出承诺如下:
2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 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须按照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次公开 发行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 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在任期届满前 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5)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 述承诺。
(6)本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7)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 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就未履行 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 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 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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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李凯钢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 间、减持数量等;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 响。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9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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