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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T MOBIL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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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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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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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科移动

CICT Mobile

二〇二六年五月


目录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6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6
议案三: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17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9
议案五: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操作的议案 ... 20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1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2
议案八:关于制定《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3
听取:《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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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出席会议的股东为法人代表的,须出示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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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填写表决票。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当在表决票上书面填写股东名称及其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数量。股东应当在表决票上签名,股东代理人除注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外,本身也应当签名并注明代理人字样,没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签名的表决票为废票,该表决票上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作“弃权”处理。

多选、少选、不选的,该表决票为废票,该表决票上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作“弃权”处理。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十、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十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针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4


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四、本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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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潭湖二路中信科移动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晓南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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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操作的议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 关于制定《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宣布会议结束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坚决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保持公司良好发展。现结合公司实际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附件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1:《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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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积极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 2025 年度重大事项审慎科学决策,着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截至 2025 年期末,公司总资产 139.04 亿元,净资产 61.23 亿元;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1.45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0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亏 0.09 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07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亏 0.20 亿元;实现经营现金流 5.98 亿元,公司运营质量持续改善。

二、2025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依法合规运行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共 11 名,任期三年(2024 年 6 月 24 日~2027 年 6 月 23 日),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超过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2025 年,公司董事会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1、2025 年 10 月 23 日,原董事于莫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离任;
2、2025 年 11 月 10 日,原董事李强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离任;
3、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王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选举叶娇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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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第二届全体董事认真出席2025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并参加股东大会,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证监会、上交所、上市公司协会、持续督导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相应职责。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并依法行使职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42项议案,听取了3项工作汇报,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5年4月23日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13、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7、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1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操作的

| | | 议案;
19、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2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2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工资总额清算结果及 2025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2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捐赠计划的议案;
25、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26、关于 2025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
27、关于制定《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28、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听取汇报 1: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
听取汇报 2:2024 年度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及 2025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
| --- | --- | ---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5 年 6 月 12 日 |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5 年 8 月 21 日 | 1、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听取汇报 1:公司 2025 上半年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及 2025 下半年内审工作计划。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5 年 10 月 23 日 |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5 年 12 月 25 日 | 1、关于公司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

(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 项议案,听取 1 项工作汇


报。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等方面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确保全体股东充分行使合法权利。董事会均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年5月16日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操作的议案。
听取汇报1:《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年11月11日 1、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良好运行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建议和咨询。2025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1次会议,其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审计委员会
会议届次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审议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5年3月26日 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及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25年4月11日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 2025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及 2025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 | --- | --- |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25 年 8 月 8 日 | 1、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5 半年度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及 2025 年下半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2025 年 10 月 17 日 |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及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 战略委员会 | | |
|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5 年 4 月 11 日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5 年 6 月 12 日 | 关于听取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科研工作汇报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5 年 12 月 19 日 | 1、关于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2、听取公司 2025 年下半年科研工作汇报。 |
| 提名委员会 | | |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5 年 4 月 11 日 | 关于审查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资格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5 年 10 月 17 日 | 关于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5 年 4 月 11 日 |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工资总额清算结果及 2025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5 年 10 月 17 日 | 关于确认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 2025 年度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 |


(四)外部董事勤勉尽职履责

2025年,公司外部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其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外部董事通过专题调研、实地考察、参加公司经营会议等方式,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内部控制、重大事项及其进展等情况,评估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全面掌握公司运作情况,适时给予公司专业而可行的建议或意见。

(五)改革攻坚持续发力

2025年,公司按照落实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作用,持续落实董事会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6项重点职权,确保配套制度有效实施,精准行权落实到位。落实董事会职权相关工作的全面完成,不仅为公司提升综合治理能力、预防系统性风险、合法合规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对公司提升现代化企业治理能力、促进科学有序生产经营、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累计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5份,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

(七)维持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

2025年,公司董事会始终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做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9月18日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11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董事会办公室在上证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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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平台上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2025年累计收到有效提问71条,回复71条,回复率 100%;接受多家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来访调研,及时发布投资者关系记录表。

三、2026年董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企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要求。公司董事会将坚持发展移动通信主业战略定力不动摇,全面打造空天地一体化竞争优势,全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互相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持续提升公司经营质量,稳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打造高质量科创上市企业。2026年度董事会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是坚持战略引领,增强核心功能和提高核心竞争力。把握科技和产业变革趋势要求,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入践行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优化公司业务结构,进一步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

二是做到履职尽责,提高治理效能。结合监管政策和公司发展,持续更新完善治理体系,加强董事会会前酝酿沟通,进一步加强外部董事履职支撑,切实做好董事会授权工作,确保董事会决策科学高效。

三是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将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加强对风险信息的监测、评估,发现风险早处置、早化解。强化监督,扎实做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理层执行落实、董事会授权运行、审计等外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等重点领域的监督。

四是不断加强上市公司治理,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依法合规披露公司信息,积极传递投资价值,主动接受市场监管,维护各类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价值创造为本,聚焦主业,持续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把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质量作为市值管理的根基。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2026年度将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作出了预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孙晓南、范志文、华晓东、罗锋、邓明喜回避表决。

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的亏损已达实收股本总额(341,875.00万元)的三分之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

1、历史亏损原因

4G时代,公司专注于自主创新的TDD技术标准研发与产业化,持续巨大投入;5G时代,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强度,但受运营商建网初期采取NSA(非独立组网)建设方式、行业竞争持续加剧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5G系统设备市场份额较低,5G业务相关收入和毛利无法覆盖研发支出,对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较大影响。

2、2025年亏损原因

2025年,主要客户资本开支明显下滑,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公司收入规模同比下降。同时,公司的主要增量业务卫星互联网业务仍处于投入期,2025年公司继续保持较高强度的研发投入水平,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水平仍无法覆盖研发费用,导致2025年处于亏损状态。

二、拟采取的措施

未来公司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改善盈利状况:

1、在发展战略上,坚持以移动通信技术产品、服务和应用为主航道,深化“空天地”一体化协同发展的业务体系。

2、国内运营商市场,夯实运营商网络好口碑,持续提升产品质量、网络质量、服务质量。巩固基站天线和室分产品优势地位,积极拓展空天地配套新业务。加快自智网络升级,提升客户体验和业务敏捷性,提升智网等创新业务收入规模。

3、国际市场,围绕“一带一路”完善“根据地”、稳定“产粮区”、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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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中心”,提升国际市场营销能力和经营水平,实现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可度双提升。

4、行业市场,打造可复制、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解决方案,能源、政企、交通等领域收入规模实现高质量规模增长。进一步增强卫星业务核心竞争力,巩固先发优势,抢占市场份额有利地位。

5、管理提升,进一步深化以客户为中心的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研发市场化、市场专业化,深入推进增量战略绩效管理体系落地,着力提升资产运营能力和运营效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54.9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933,034.96万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64,559.71万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仍为负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议案五: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操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在保持上年同期水平的情况下,公司(含并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9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专项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及应收账款保理、供应链融资等各类业务。授信额度期限为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综合授信申请及实际贷款申请等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号——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现提请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议案八:关于制定《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基于对2025年度相关工作的总结,分别撰写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荣》《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沈连丰》《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秉成》《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素华》。

现向各位股东报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荣、沈连丰、李秉成、张素华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