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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T MOBIL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3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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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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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6-023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1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20.48%,即本次发行不超过70,000万股(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0万元(含本数),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3、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4、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根据公司发布的2025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954.9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0,728.45万元。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预测净利润较2025年增亏 10%、持平、减亏1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

7、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700,0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70,000.00
项目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341,875.00 341,875.00 411,875.00
情形1: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5年持平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6,954.95 -26,954.95 -26,954.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0,728.45 -40,728.45 -40,728.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8 -0.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8 -0.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2 -0.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0.12 | -0.12 | -0.12 |
| --- | --- | --- | --- |
| 情形 2: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减亏 10% | |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6,954.95 | -24,259.45 | -24,259.4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40,728.45 | -36,655.60 | -36,655.6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7 | -0.07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7 | -0.0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12 | -0.11 | -0.1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0.12 | -0.11 | -0.11 |
| 情形 3: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增亏 10% | |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6,954.95 | -29,650.44 | -29,650.4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40,728.45 | -44,801.29 | -44,801.2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9 | -0.0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9 | -0.0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12 | -0.13 | -0.1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0.12 | -0.13 | -0.13 |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实施周期,可能在短期内难以实现预期效益。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仍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及上表假设基础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可能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是,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和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符合产业发展的需求,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司在卫星互联网、6G等领域的技术先进性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核心发展战略。具体详见《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从事移动通信国际标准制定、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的央企控股高新技术企业,始终专注于移动通信技术的开发、应用、服务,面向5G新生态、6G预研和数字化转型,坚持自主创新驱动价值创造,持续掌握核心技术,打造移动通信领域的“创新高地”和“国之重器”。

本次募投项目聚焦公司所处移动通信领域的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重点开展卫星商用核心网研制、宽带卫星互联网终端研制及标准技术研究,同步开展6G技术标准研究与验证、6G通信主设备及6G核心网研制等6G核心技术研发,有利于公司保持在移动通信领域从标准制定到产品研发的全链条创新能力,将进一步强化公司在6G及空天地一体化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本次募投项目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了充分、详细的论证分析。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自主研发与科技创新,持续保持高强度研发投入,为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提供坚实保障。公司汇聚了国内外知名通信技术专家,在ITU-R、3GPP、IMT-2030(6G)推进组、CCSA等国内外标准化组织担任重要职务,研发人员占比超过 $45\%$ ,形成了覆盖标准制定、关键技术攻关、产品研制与试验的全链条人才储备。


通过积极承担并参与国家卫星互联网重大工程、IMT-2030(6G)推进组技术试验等多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公司先后攻克星地融合高精度时频同步、低时延高可靠切换、超维度天线(E-MIMO)、手机宽带直连卫星等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在5G NTN国际标准制定中牵头立项数量全球领先。公司深度参与国内主要低轨卫星星座建设,卫星互联网业务已形成一定规模销售,6G测试外场建设与试验站部署亦取得先发布局。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储备,具体详见《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以《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假设基础进行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是一旦该部分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的规定。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进行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二)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董事会已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推动主营业务的良好发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未来的股东回报。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并不断提高质量,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经营和管控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正)》等相关规定,为不断完善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促进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切实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