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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OMA Annual Report 2015

Jun 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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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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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 2360

Chroma

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五年股東常會 事手 議 册

中華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七日

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〇五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目錄

壹、開會程序………………………………………………………………………………………………

貳、會議議程

參、討論事項:
肆、報告事項………………………………………………………………………………………………
伍、承認事項………………………………………………………………………………………………
隆、討論事項………………………………………………………………………………………………
柒丶臨時動議………………………………………………………………………………………………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附件二、營業報告書………………………………………………………………………………………………
附件三、監察人查核報告書………………………………………………………………………………10
附件四、為他人背書保證情形………………………………………………………………………………11
附件五、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12
附件六、盈餘分配表………………………………………………………………………………………………

附錄

附錄一、公司章程………………………………………………………………………………………………
附錄二、股東會議事規則………………………………………………………………………………………36
附錄三、董事及監察人持股情形………………………………………………………………………………………………

壹、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〇五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 一、宣佈開會
  • 二、主席致詞
  • 三、討論事項
  • 四、報告事項
  • 五、承認事項
  • 六、討論事項
  • 七、臨時動議
  • 八、散會

貳、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〇五年股東常會會議議程

  • 間:中華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七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 時
  • 地 點:桃園市龜山區華亞一路66號(本公司會議室)

一、宣佈開會 (報告出席股數)

二、主席致詞

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四、報告事項

  • (一) 一〇四年度營業報告
  • (二)一〇四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 (三)一〇四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 (四)一〇四年度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五、承認事項

(一)一〇四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二)一〇四年度盈餘分派案

六、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七、臨時動議

八、散會

參、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章程案,提請 討論公決。
  • 說 明:1.配合公司法修正及自民國一〇六年起設置審計委員會法今規定,擬修訂本公 司章程部分條文。

  • 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一(本手冊第7~8頁)。

3.提請 討論公決。

決 議:

肆、報告事項

一、一〇四年度營業報告,敬請 公鑒。

說 明:本公司一〇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二 (本手冊第9頁)。

二、一〇四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敬請 公鑒。

說 明:本公司一〇四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三 (本手冊第10頁)。

  • 三、一〇四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敬請 公鑒。
  • 說 明:1.依本公司提請一〇五年股東常會修正後公司章程第三十四條,本公司年 度如有獲利(即稅前淨利扣除分配員工及董監酬勞前之淨利),應提撥百 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為員工酬勞及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一點五為董監酬 勞。
      1. 擬提列百分之八點九為員工酬勞計新台幣135,000,000 元及百分之零點 五為董監酬勞計新台幣8,000,000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 3.本案業經一〇五年二月二十三日董事會通過,謹依規定提股東會報告。
  • 四、一〇四年度對外背書保證情形報告,敬請 公鑒。
  • 說 明:本公司截至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他人背書保證情形,請參閱附 件四 (本手冊第11頁)。

伍、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一〇四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1.本公司一〇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本公司董 事會編造完竣。其中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王儀雯、郭文吉會計師查核完竣,併同營業報告書送請監察人查核完 畢,並出具書面查核報告書在案。
    1. 本案各項表冊請參閱附件二及附件五(本手冊第9頁及第12~29頁)。
    1. 提請 承認。
  • 決 議:
  • 第二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一〇四年度盈餘分派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1.本公司一○四年度淨利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及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 餘,依公司章程擬定一〇四年度盈餘分配表。
    1. 本公司如因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行使員工認股權或其它原因,致影響流通在 外股數,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1. 股東現金股利每股配發2.4 元, 俟股東常會通過後, 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 準日。
    1. 盈餘分配表請參閱附件六 (本手冊第30頁)。
    1. 提請 承認。

決 議:

陸、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提請 討論公決。

  • 說 明:1.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擬依公司法 第二六七條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 準則」等相關規定發行一〇五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2.本次發行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 (1) 預計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36,000,000元,每股面額10元,計 3,600,000股,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 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 (3)發行條件:
    • a. 既得條件:

員工自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屆滿一年起於各既得期限屆滿仍在職, 同時須符合公司整體財務績效及個人績效評核指標且善盡服務守則,可 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 法分配之。

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 屆滿1年:10%
  • 届滿2年:20%
  • 届滿3年:30%
  • 届滿4年:40%
  • b.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 c.員工未達既得條件之處理:

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時,本公司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已發行之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並辦理註銷。

d.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可全數既得,由其繼承人於完成法定之必 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得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股份或經處分之 權益。

(4)員工資格條件及得認購之股數:

a.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b.實際被給與員工及可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 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 意。惟具經理人、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 c.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六十條之九規定,本公司 依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 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 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幕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 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 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 (5) 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 造公司及股東利益。

  • (6)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對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 a.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公司應於給與日(發行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 相關費用。105年度擬提股東常會決議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3.600.000股,每股以新台幣10元發行,若全數達成既得條件,設算估 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 129.386 仟元(以 105 年 2 月 15 日收盤價 新台幣62.3元擬制估算)。如以民國105年9月初發行計算,暫估民國 105年~109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18,424仟元、49,748仟元、 33,842 仟元、19,845 仟元及 7,527 仟元。

  • b. 對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截至105年1月31日本公司已發行流通在外股數為379,187,820股,暫 估 105年~109年費用化後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 0.05 元、0.13元、0.09元、0.05元及0.02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 有限,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 (7)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之 處,悉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 3.本案如因法令修改或主管機關審核要求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提請股東會授 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4.提請 討論公決。

決 議:

柒、臨時動議

散會

附件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 -- -- -- -- -- -- -- --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正說明
第十八條 第十八條 配合公司法修
股東會之決議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 股東會之決議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 訂。
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 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
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 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
數之同意行之。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 數之同意行之。
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其相關事宜
依法令規定辦理。
第四章 董事、監察人及審計委員會 第四章 董事及監察人 配合法令規定
第二十條 第二十條 ,設置審計委
本公司設董事五~七人,監察人二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員會。
人,任期三年,依公司法第一九八條 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
規定,採用累積投票制選任之,連選」選任,依公司法第一九八條規定,採
得連任。 用累積投票制選任之,任期三年,連
本公司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名額 1 選得連任。法人股東得由其代表人被
人至 2 人。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 選為董事。代表人有數人時,得分別
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董事及 當選並得由法人股東依其職務關係隨
監察人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提名之 時改派補足原任期。 受理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悉依公 本公司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名額 1
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辦理。 人至2人。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
本公司自民國一〇六年股東常會起依 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董事及
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設置審計委監察人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提名之
員會替代監察人,審計委員會由全體 受理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悉依公
獨立董事組成,獨立董事人數設為三同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辦理。
人。審計委員會之職權行使及相關事 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或監察人全體解
項,悉依相關法令辦理。本章程關於 任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
監察人之相關規定自審計委員會成立 臨時會補選之,其任期以補足原任之
之日失效。 期限為限。本公司得於董事及監察人
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或監察人全體解 任期內授權董事會就其執行業務範圍
任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 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
臨時會補選之,其任期以補足原任之 保險。
期限為限。本公司得於董事及監察人
任期內授權董事會就其執行業務範圍
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
保險。
修訂後條文 修訂前條文 修正說明
第三十四條 第三十四條 配合公司法修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 訂。
五至百分之二十為員工酬勞,由董事 稅款,彌補已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
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 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累積已達
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 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得視營運
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 需要或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
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一點五 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以前年度
為董監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 累積未分配盈餘,作如下分配:
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1.董事監察人酬勞。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 2.員工紅利百分之五至二十。
彌補虧損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B.股東紅利。
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前項盈餘之分配,應由董事會提請股
東會同意。公司無盈餘時,不分派股
息及紅利。
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發
給新股或現金,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
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第三十四條之1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
繳稅款,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
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
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
得視營運需要或依法令規定,提列或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併
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
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
派之。公司無盈餘時,不分派股息及
紅利。
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發
給新股或現金,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
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六條 增列修訂次數
本章程訂立・・・,第二十八次修正於 本章程訂立・・・,第二十八次修正於 及日期。
民國一○○年六月九日,第二十九次 民國一○○年六月九日,第二十九次
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六日,第三 修正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六日,第三
十次修正於民國一○四年六月十日, +次修正於民國一○四年六月十日。
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五年
六月七日

附件二、營業報告書

登業報告書

2015年,全球景氣逐季低迷不振,以製造為主的中國經濟成長亦明顯趨緩。由於製 造業產能過剩,資本支出因而顯著降低,本公司營收也無可避免受到影響。去年的營業 收入 4.539 百萬元, 集團營收 9.692 百萬元, 稅後淨利 1.237 百萬元, 每股盈餘 3.28 元。 相較於 2014年,營收負成長 12%,集團營收負成長 6%,稅後淨利負成長 6%。

回顧去年,本公司營收年衰退12%,其中 Turnkev Solutions 營收年衰退43%,主要 是製造業產能供過於求,擴產速度放緩。同時,由於IT相關產品成長低迷,加速了半導 體產業整併,產能擔充遲緩,使得本公司半導體測試設備營收衰退30%。另外,Clean Tech 產業包括電動車、動力鋰電池和雲端伺服器等需求仍然強勁,使得本公司精密電子量測 儀器、系統產品仍能穩健成長4%。其他相關合併財務數字如下表:


104 年 103 年
財務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40.65 37.39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467.83 445.98
償債能力 流動比率 309.47 319.94
(%) 速動比率 248.58 258.74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8.18 9.69
$(\%)$ 權益報酬率 13.25 14.80
純益率 12.76 12.79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展望 2016 年,全球經濟仍充滿不確定性,景氣能見度不高。然而全球氣候暖化的 威脅與日俱增,節能減碳已是世界各國共識。相關的產業如電動車、替代能源的加速發 展已為時勢所趨。因此,本公司將掌握此趨勢,以下列營運重點創造更亮麗的營收和獲 利。

1.加速發展新能源相關產業所需的儀器、系統和 Turnkey Solutions。

2.強化歐、美、日市場推展,佈局東南亞市場。

3.深耕創新技術研發,落實精實營運,創造股東價值。

最後,非常感謝全體股東長期的支持和鼓勵,並祝大家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附件三、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〇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盈餘 分派議案等,其中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儀 雯、郭文吉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開董事會造送之各項表冊,經本監察 人等審查完竣,認為尚無不符,爰依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繕具報告,敬請鑒核。

此 致

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〇五年股東常會

監察人周吉 凱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遵義

年 三 月 $\boldsymbol{\varphi}$ 民 $-\bigcirc$ 五 華 國 八 日

附件四、為他人背書保證情形

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為他人肖書保證

民國 104年度

單位:除另註明外,


4 I I
$\overline{\mathbf{X}}$ $440$

4

ф

I ľ
4 本额,但本公司 100%持有之
hp"

ф

4
\$
ЦŖ.
١ļ 2,823,031 2,823,031
背長 實收資

保近
音最表
ङ्क 0.35% 保證公司
背话
黑金
全期
#
N 有物
$\overline{\sqrt{2}}$ ï
41
湿
搪罐
Ÿ
産保
财富
Z.
$\frac{1}{2}$
簿
6
4 65,650 21,840
$\star$
Þ
é
фþ
╬⋶ 31,300 33,280 司净值之 15% (\$9,410,104×15%=\$1,411,516),且不得超
额保
40 131,300
╬द 33,280
期最高
ú
$\star$
書類
$\frac{1}{2}$
,411,516 ,411,516 ণ্প
١ 書保證之限額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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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断
CHROMA ATE INC. CHROMA JA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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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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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本
註一: 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

註二: 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背書保證最高限额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 30%(\$9,410,104×30%=\$2,823,031)。

註三:本表所列外幣金額係按 104 年 12 月 31 日匯率 US \$1=NT\$32.825,JPY \$1=NT\$0.273 换算新台幣表達。

公司不受此限。

附件五、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會計師查核報告

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4年及 103年 12月 31日之個體資產負 債表,暨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 個體權益變動表及個體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 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個 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 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個體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 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個體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 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 估計,暨評估個體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 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 104年及 103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 暨民國 104年及 103年1 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與個體現金流量。

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4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重要會計項目明細 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 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 務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月1日
104年12月31日 (追溯適用) (追溯適用)



%
%
$\overline{\%}$
1100 流動資產
1125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s
878,892
6 \$
482,015
4 \$
404,475
4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四及八) 1,824,521 13 1,634,854 $12 \,$
1147
1150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流動(附註四、六及十) 51,091 ä, 1,600
1160 應收票據一關係人(附註二七) 3,920 ÷. 405 $\ddot{\phantom{0}}$ 15,375
1170 應收票據一非關係人
應收帳款一非關係人淨額(附註四丶五及十一)
6,784 7,722 i. 574
118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附註四丶五丶十一及二七) 591,750 4
8
974,700 $7\phantom{.}$ 646,126 6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二七) 1,063,503
168,854
$\mathbf{1}$ 1,304,757 10 1,031,310 9
130X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二) 1,300,519 9 174,126
1,256,528
-1
10
217,825
1,174,172
$\mathbf{2}$
11
1410 預付款項 51,834 1 28,654 25,871
1479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二七) 109,114 100,789 -1 90,104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5,999,691 43 6,015,641 45 3.607.432 $-33$
非流動資產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359,543 $\overline{\mathbf{2}}$ 468,575 4 534,668 5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及九) 181,760 $\mathbf{1}$ 159,044 $\mathbf{1}$ 141,777 $\mathbf{1}$
1550
160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五及十三) 3,339,519 24 3,074,447 23 3,136,883 29
180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四及二八)
商譽(附註四、五及十五)
1,844,215 13 1,907,429 14 1,924,727 17
1840 遥延所得税資產(附註四丶五及二二) 94,424
88,429
$\mathbf{1}$
1
94,424
80,157
1
1
94,424
70,069
$\mathbf{I}$
1
1915 預付設備款 2,046,426 15 1,431,535 11 1,432,824 13
1920 存出保證金 1,943 $\overline{\phantom{a}}$ 2,675 $\ddot{\phantom{a}}$ 3,137 $\overline{\phantom{a}}$
1960 預付投資款 33,000 2,767 $\sim$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8,966 24,812 41,778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7.965,225 $-57$ 7,276,098 55 7,383,054 67
IXXX


\$13,964,916 100 \$13,291,739 100 \$10,990,486
100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附註十六) s
100,000
$\mathbf{1}$ \$
150,000
$\mathbf{I}$ S
550,000
5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80,000 $\mathbf{1}$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一流動(附註四及
$\pm$ )
2150 應付票據 1,483
35
927
1,051
966
2170 應付帳款 534,402 4 440,799 $\overline{\mathbf{3}}$ 351,694 3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二七) 34,647 102,703 $\mathbf{1}$ 33,625
2219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八) 459,173 $\overline{\mathbf{4}}$ 499,106 4 397,260 4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附註四、五及二二) 136,340 1 166,794 1 113,273 $\mathbf{1}$
2310 預收款項(附註二七) 28,111 7,815 8,190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附註四及十六) 70,000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16,515 16,167 16,512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1,310,706 10 1,455,362 $\overline{\phantom{0}}$ 11 1,551,520 14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附註四及十六) 1,230,000 9 630,000 4 700,000 6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及十七) 1,758,093 12 1,731,006 13
2570 遥延所得税负债(附註四及二二) 115,166 $\mathbf{I}$ 102,987 -1 82,872 $\mathbf{I}$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附註四、五及十九) 140,281 1 118,870 1 97,395 $\bf{1}$
2645 存入保證金 566 $\overline{\phantom{a}}$ 566 1,003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3,244,106 $\frac{23}{2}$ 2,583,429 $\overline{\phantom{0}19}$ 881,270 $\frac{8}{2}$
2XXX 負債總計 4,554,812 $-33$ 4,038,791 $\frac{30}{2}$ 2,432,790 $\frac{22}{2}$
權益(附註二十及二四)
3100 普通股股本 3,791,699 3,787,821 3,767,599
3200 資本公積 1,302,269 $-27$
$_{-9}$
1,256,654 $\frac{29}{2}$
$^{9}$
960,198 $\frac{34}{9}$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600,920 11 1,469,276 11 1,348,787 12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86,888 1 86,888 1 86,888 1
3350 未分配盈餘 2,264,377 16 2,180,919 16 1,951,324 _18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3,952,185 $-28$ 3,737,083 $\frac{28}{2}$ 3,386,999 $\overline{31}$
3400 其他權益 399,665 $\overline{\phantom{0}3}$ 507,104 $\overline{4}$ 478,800 $\overline{4}$
3500 庫藏股票 35,714) . 35,714) $\equiv$ 35,900) $\equiv$
3XXX 權益總計 9,410,104 $-67$ 9,252,948 $\frac{70}{ }$ 8,557,696 $\frac{78}{2}$
負債與權益總計 \$13,964,916 100 \$13,291,739 100 \$10,990,486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經理人:黃欽明

齲繭

會計主管:應 正

致茂 公司
民國 104年及10 电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 元外,係新台幣仟元

103年度
104年度 (追溯適用)
代碼
%
%
營業收入 (附註四及二七)
4110 銷貨收入 \$4,605,024 101 \$5,162,703 100
4170 銷貨退回 62,184) $(-1)$ 20,743)
€.
4190 銷貨折讓 $3,399$ ) $\frac{1}{2}$ 6,761)
4100 銷貨收入淨額 4,539,441 100 5,135,199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二、二一
及二七) $\left( \frac{1,977,863}{2} \right)$ $(\underline{44})$ $(_2,361,025)$ $(\underline{46})$
5900 營業毛利 2,561,578 56 2,774,174 54
5910 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未實
現利益 41,744) $\left( \underline{\hspace{2mm}}\underline{\hspace{2mm}}\phantom{1}\underline{\hspace{2mm}}\phantom{1}\underline{\hspace{2mm}}$ 21,257 )
5950 已實現營業毛利 2,519,834 $-55$ 2,752,917 54
營業費用 (附註二一及二七)
6100 推銷費用 552,449 12 539,957 10
6200 管理費用 357,284 8 406,909 8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784,380 $\overline{\phantom{0}17}$ 753,906 15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694,113 $-37$ 1,700,772 33
6900 營業淨利 825,721 18 1,052,145 2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
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利益之份額一淨額
(附註四及十三) 416,646 9 226,181 4

(承前頁)

103年度
104年度 (追溯適用)
代碼 % %
7230 外幣兌換利益一淨額
(附註四及三十) \$ 52,536 $\mathbf{1}$ \$ 84,046 $\overline{2}$
7670 減損損失(附註四及九) 14,674) 15,500)
7225 處分投資利益一淨額
(附註四) 368 14,571
72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負債)
利益一淨額(附註
四、七及十七) 556) 3,933
7590
7210
什項支出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
850) 1,842)
備利益一淨額(附註
四) 394 318
7175 呆帳回升利益 9,000
7190 補助款收入 (附註四) 18,302 37,840 1
7110 租金收入 (附註二七) 30,882 1 31,552 1
7130 股利收入 (附註四) 29,724 $\mathbf{1}$ 27,630
7190 其他收入一其他(附註
ニセ) 20,735 $\mathbf{1}$ 21,608
7100 利息收入(附註四及二
7190 $\pm$ )
管理服務收入(附註二
6,141 12,122
$+$ ) 8,650 11,000
7510 財務成本 (附註四及二
$-$ ) 28,834 ) 1) 21,627)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548,464 12 431,832 8
7900 稅前淨利 1,374,185 30 1,483,977 29
7950 所得稅費用 (附註四及二二) 137,628 $\overline{3}$ 165,604 3
8200 本年度淨利 1,236,557 27 1,318,373 $\frac{26}{1}$

(承前頁)

103年度
104年度 (追溯適用)

% %
其他綜合損益 (淨額) (附註
二十)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之再衡量
$($ \$ $26,849$ ) $\left($ 1) (S 1 ) 27,308) 1)
833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
司、關聯企業及
合資之其他綜合
捐益 352 919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 $\overline{(\ }$ 17,071) 89,661 $\overline{2}$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實現評價損益 $\overline{C}$ 99,791) $\left($ 2) $\overline{(\ }$ 63,519) $\left($ 1)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
子公司、關聯企
業及合資之其他
綜合損益份額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9,423 2,162
$133,936$ ) $\left( \underline{\hspace{1cm}}\end{matrix} \right)$ 1,915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1,102,621 24 \$1,320,288 26
每股盈餘 (附註二三)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9710
\$ 3.28 \$ 3.51
9810
\$ 3.10 $\mathbf{\Omega}$ 3.3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hat{z}$

Ĝ
104
民国
7 31 m 單位:新台幣仟元 , 惟
æ
×

∣⊈
H
\$1

$\frac{1}{\frac{1}{2}}$
\$
×4
母辞



44
E

≮∣হ
103年1月1日徐额 $\left + \right $
3,767,599



u,
960,198

₩.
S
$\ddot{\ast}$
1,348,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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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米
#
$\frac{4}{8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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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1,238
62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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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3,406,913
69
4
L755

434,045 ‡⊺
478,800
69
40

$\frac{10}{35,900}$

$\ddot{\phantom{0}}$

8,577,610
쿿

S,
5 追溯通用及追溯重编之影響数 19,914) 19.914) 19,914)
\$ 103年1月1日重编後徐颖 3,767,599 960.198 1,348.787 86,888 1,951,324 3.386,999 44,755 434,045 478,800 35.900) 8,557,696
$\overline{\mathbf{a}}$ is 普通股现金股利-每股2.5元
10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bullet$
$\mathbf{u}$
$\cdots$ 120,489 $120,489$ )
941,900 )
941,900) 941,900)
103年度净利 $\cdot$ $\blacksquare$ 1,318,373 1,318,373 1,318,373
ã 103年度其他综合损益 ч 26,389) $26,389$ ) 92,001 $63.692$ ) 28.304 1.915
103年度综合损益地额 H 1,291,984 1.291.984 92,001 63,697 28,304 1,320,288
其他资本公積變動:
δ 因将行可株换公司债现列税益短成项目-1级
股椎而度生者
變物数
141,487 141,487
1,064 1,064
$\equiv$ 可转换公司债转换 20,222 115,283 135,505
G 子公司處分母公司股票祝為庫藏股交易 555 186 741
z 股份基础给付交易 33,278 33,278
$\Xi$ 按放于子公司股利调整资本公核 4,789 4,789
$\overline{\mathbf{r}}$ 103年度權益增加總額 20,222 296,456 120,489 ч, 229.595 350.084 92.001 $63.692$ ) 28.304 186 695.252
103年12月31日追溯重编後餘類 3,787,821 1,256,654 1,469,276 86,888 2,180,919 3,737,083 136,756 370,348 507,104 35,714) 9,252,948
$\overline{a}$ is 103 年度盈餘指根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既現金股利一每股 2.6 元
$\mathbf{r}=\mathbf{r}$ $\mathbf{r}=\mathbf{r}$ 131,644 $131,644$ )
987,433)
987,433) 11.11 r i 987,433)
δ 其他资本公绩變動;
採用模益法認列之子公司丶崩聯企業及合资之
變動数
$\blacksquare$ ٠ $7{,}525$ ) $7,525$ )
ā 104年度净利 ٠ ٠ 1,236,557 1,236,557 $7,525$ )
1,236,557
104年度其他综合损益 ٠, м $26.492$ ) 26,497) 8.788) 98,651 107.439 133,936)
ň 104年度综合损益趋额 1,210,060 1,210,060 8.788) 98,651) 107,439) 1.102,621
$\equiv$ 可林换公司债林换 42 239 281
$\Xi$ 轻放于子公司股利调整资本公核 4,994 4,994
$\overline{\mathbf{z}}$ 股份基礎给付交易 3.836 40,382 ٠ 44.218
Σ 104年度權益增加總額 3,878 45,615 13164 83,458 215,102 $8.788$ ) 98,651) 107,439) 157,156
$\overline{\mathbf{a}}$ 104年12月31日徐颖 3.791.699
1.302.269
المه
1,600.920
6N
86.888 2,264,377 3,952,185 127,968 271,627 399.665 35.714) 9.410.104
THE STATE
董事長:黃欽明
經理人:黃欽明 48
THE STATE
时往保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会计主管:感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年度
104年度 (追溯適用)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1,374,185 \$1,483,977
A2001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
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一淨額 ( 416,646) 226,181)
A20100 折舊費用 158,264 146,470
A24100 外幣兌換淨利益一淨額 43,566) 71,616)
A23900 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未實
現利益 41,744 21,257
A23700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32,452 51,000
A21300 股利收入 29,724) 27,630)
A20900 財務成本 28,834 21,627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25,077 33,278
A23500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14,674 15,500
A20300 呆帳(回升利益)費用 ( 9,000) 24,000
A21200 利息收入 6,141) ( 12,122)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一淨
394) 318)
A23100 處分投資利益一淨額 368) 14,571)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淨變動數
A31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102
A31130 應收票據 2,577) 7,822
A31150
A31200
應收帳款 662,903 561,375)
A31230

預付款項
118,162) 224,300)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23,180) 2,783)
A32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6,175)
556
16,323
3,933)
A32130 應付票據 1,016) 85
A32150 應付帳款 30,657 152,394
A32180 其他應付款項 ( 40,500) 101,610
A32210 預收款項 20,296 375)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348 345)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5,438) 5,833)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687,103 924,063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164,175) 101, 152)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522,928 822,911

(接次頁)

$\bar{\mathcal{A}}$

(承前頁)

103年度

104年度 (追溯適用)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2700 購買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658,699) ( 25,526)
B00300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300,000) 2,163,975)
B07600 收取之股利 259,269 425,859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31,840) 59,163)
B004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119,942 546,164
B00700 出售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價款 51,091
B01200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6,140) 30,000)
B0680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15,846 16,966
B0140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11,750
B04300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減少 11,384 51,560
B07500 收取之利息 6,303 12,772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3,452 836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732 462
B00600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49,491)
B02000 預付投資款增加 $33,000$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626,910) 1,306,536)
CCCC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987,433) 941,900)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530,000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50,000$ ) 400,000)
C04800 員工執行認股權 19,141
C05600 支付之利息 13,480) 16,048)
C01200 發行公司債 1,994,680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80,000)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437)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501,772 ) 556,295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2,631 4,870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396,877 77,540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82,015 404,475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878,892 482,015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會計師查核報告

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4年及 103年 12月 31日之合 併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 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 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 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 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 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 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 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 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致茂電子股 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 民國 104年及 103年1月1日至12月 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 暑 。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三所述,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民 國 104 年起開始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並追溯適用及調整前期財務報告受影響之項目。

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04 及 10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 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吉 會計師 郭 文 零 會計師 $\mathbf{E}$ 儀 百城 $\begin{bmatrix} \frac{1}{8} \ \frac{1}{2} \end{bmatrix}$ 文 ö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號 金管證審字第 0980032818號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年12月31日 103年1月1日
104年12月31日 (追溯適用) (追溯適用)
碼資 %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s 2,489,289 16 s.
1,847,648
$12 \,$ \$ 1,619,532 13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償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四及七) 8,872 $\sim$ 8,638 ÷ 45,635
11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四及八) 2,057,476 13 1,873,734 12 250,700 $\overline{\mathbf{2}}$
1147
1150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流動(附註四、十及三二)
應收票據
559,958 3 398,993 $\overline{\mathbf{3}}$ 448,600 3
1170 應收帳款一非關係人淨額(附註四及十一) 81,021
2,422,708
$\sim$
15
33,316
3,152,006
$\ddot{\phantom{a}}$
21
18,556
2,901,386
23
118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附註四、十一及三一) 11,650 $\overline{\phantom{a}}$ 9,950 $\ddot{\phantom{1}}$ 4,580
1190 應收建造合約款(附註四及十二) 175,863 $\mathbf{1}$ 95.945 1 43,890 $\bullet$
130X 存貨(附註四及十三) 1,635,947 10 1,604,773 $\mathbf{11}$ 1,530,689 12
1410 预付款项 83,437 $\mathbf{1}$ 56,178 65,650 $\mathbf{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三一) 106,379 $\mathbf{1}$ 103,523 1 76,220 $\overline{\mathbf{1}}$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9,632,600 60 9.184,704 61 7,005,438 55
非流動資產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359,543 $\overline{\mathbf{2}}$ 468,575 3 534,668 4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及九) 208,400 $\mathbf 2$ 185,349 $\mathbf{I}$ 167,555 -1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五) 553,139 4 508,702 4 454,677 4
1600 不動產、廢房及設備一淨額(附註四、十六、二四及三二) 2,767,608 17 2,712,962 18 2,695,664 21
1805 商譽(附註四及十七) 196,052 1 193,939 $\mathbf{1}$ 190,618 $\mathbf{2}$
1821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八) 4,524 ÷, 6,533 $\ddot{\phantom{0}}$ 10,46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五) 156,651 1 154,847 1 123,134 $\mathbf{I}$
1915
1920
預付設備款 (附註四及三三)
存出保證金
2,097,344 13 1,431,534 10 1,503,327 12
1960 预付投资款 39,036 43,348
33,000
$\overline{\phantom{a}}$ 29,199
2,767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45,542 $\cdot$ 46,483 1 52,911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6,427,839 40 5,785,272 39 5,764,981 45
1XXX


\$16.060.439 $\Box$ 00 \$14.969.976 $\overline{100}$ \$12,770,419 100




流動負債
2100
2110
短期借款(附註十九及三二) £. 301,303 2 s
332,725
$\mathbf{2}$ s 710.233 6
212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十九)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一流動(附註四及七)
1,483 16,000
927
$\ddot{\phantom{0}}$ 80,000 $\mathbf{1}$
2150 應付票據一非關係人 19,173 44,029 68,461 $\mathbf{1}$
2160 應付票據一關係人(附註三一) 3,311 15,279 5,644
2170 應付帳款一非關係人 1,348,781 9 1,277,344 9 1,194,722 9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三一) 5,789 2,377 2,591
2190
2216
應付建造合約款(附註四及十二)
應付股利(附註二三)
255,218
2,298
$\overline{2}$ 3,796 13,154
2219 其他應付款 (附註二一) 665,640 4 745,593 5 695,157 5
2230 本期所得税负债(附註二五) 208,745 1 229,301 $\overline{2}$ 201,524 $\overline{2}$
2310 預收款項 (附註十二) 229,955 $\overline{a}$ 84,231 1 47,638
2320 一年内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九及三二) 30,083 $\ddot{\phantom{a}}$ 75,138 4,217
2399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40,875 44,035 29,328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3,112,654 20 2,870,775 19 3,052,669 24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及二十) 1.758,093 11 1,731,006 $\mathbf{11}$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十九及三二) 1,384,040 8 757,200 5 819,160 6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123,827 1 109,425 1 91,608 1
2640
2645
净確定福利負債(附註四及二二)
存入保證金
149,691
838
1 127,702
780
1 109,129
1,206
1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3,416,489 $-21$ 2,726,113 18 1.021,103 $\overline{\mathbf{g}}$
2XXX 負債總計 6,529,143 $\frac{41}{1}$ 5,596,888 $-37$ 4,073,772 $\frac{32}{2}$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四、二三及二七)
3110 普通股 3,791,699 $\frac{24}{1}$ 3,787,821 $-25$ 3,767,599 $-29$
3200 資本公積 1,302,269 $_{8}$ 1,256,654 _________ 960,198 $_{-2}$
保留盈餘
3310
3320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1,600,920
86,888
10 1,469,276
86,888
10
1
1,348,787
86,888
11
1
3350 未分配盈餘 2,264,377 14 2,180,919 14 1,951,324 15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3,952,185 $\frac{24}{1}$ 3,737,083 25 3,386,999 27
3400 其他權益 399,665 $\overline{\phantom{0}}^2$ 507,104 3 478,800 $\overline{4}$
3500 庫藏股票 35,714) $\overline{\phantom{a}}$ 35,714) Ŀ 35,900)
31XX 本公司業主之權益總計 9,410,104 58 9,252,948 62 8,557,696 67
36XX 非控制權益 121,192 $\overline{\phantom{0}}^1$ 120,140 _______ 138,951 —1
3XXX 權益總計 9,531,296 $-59$ 9,373,088 $-63$ 8,696,647 $-68$
負債與權益總計 \$16,060,439 $\frac{100}{2}$ \$14,969,976 100 \$ 12,770,419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黃欽明

經理人:黃欽明

會計主管:應 正

致茂電子 蝴 及子公司
民國 104年及103112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103年度
104年度 (追溯適用)

%
%
營業收入(附註四、十二及
三一)
4110 銷貨收入 $\mathbf{s}$ 9,782,005 101 \$10,374,332 101
4170 銷貨退回 74,896) 1)
$\left($
22,007)
(
4190 銷貨折讓 14,744) $\equiv$ $\equiv$ 45,240) $\left( \underline{\hspace{1cm}}1\right)$
4100 銷貨收入淨額 9,692,365 100 10,307,085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十二、
十三、二四及三一) 5,470,761 57 6,260,815 61
5900 營業毛利 4,221,604 43 4,046,270 39
5910 未實現營業毛利 264
5950 已實現營業毛利淨額 4,221,340 43 4,046,270 39
營業費用 (附註二四)
6100 推銷費用 1,421,138 15 1,288,660 12
6200 管理費用 707,237 $\tau$ 706,252 $\overline{7}$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872,966 $\overline{9}$ 829,958 8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3,001,341 31 2,824,870 27
6900 營業淨利 1,219,999 12 1,221,400 1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附註四) 28,503 24,192
7110 租金收入 (附註三一) 26,538 27,497
7130 股利收入 (附註四) 35,620 34,325
103年度
104年度 (追溯適用)
代碼 % %
7190 補助款收入 \$ 18,302 \$ 37,840
7190 其他收入一其他 69,806 $\mathbf{1}$ 46,432 $\mathbf{1}$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
額一淨額(附註四及
十五) 76,166 $\mathbf{1}$ 82,578 1
7225 處分投資利益一淨額 381 17,325
7230 外幣兌換利益一淨額
(附註四及三四) 61,260 $\mathbf{1}$ 94,921 1
7671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附
註四及九) 14,674) 15,500)
76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負
債)損失一淨額(附
註四) 322)
72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負債)
利益一淨額(附註四) 5,455
721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利益一淨額(附註
四)
3,605 2,852
7590 什項支出 3,518) 24,504)
7050 財務成本 (附註四及二 (
四) 38,994) 31,300)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262,673 $\overline{3}$ 302,113 $\overline{3}$
7900 稅前淨利 1,482,672 15 1,523,513 15
7950 所得稅費用 (附註四及二五) 288,130 $\overline{3}$ 227,528 $\overline{2}$
8200 本年度淨利 1,194,542 12 1,295,985 13

(承前頁)

104年度 103年度
(追溯適用)

% %
其他綜合損益 (淨額)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衡量數 ( 27,368) $($ \$ 24,245)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
關聯企業及合資
之其他綜合損益
之份額 732 $-$ ( 1,888)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 14,736) 92,057 $\mathbf{1}$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實現評價損益 $\overline{(\ }$ 98,651) ( $1)$ ( 63,697) 1)
$\left($
837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
企業及合資之其
他綜合損益份額 8,283 2,340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131,740) $\left( \underline{\hspace{2mm}}1\right)$ 4,567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062,802 $\frac{11}{2}$ \$ 1,300,552 13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mathbf S$ 1,236,557 13 \$1,318,373 13
8620 非控制權益 $\left(\frac{42,015}{\pi}\right)$ $\left(\frac{1}{\pi}\right)$ $\left(\frac{1}{\pi}\right)$ 22,388 )
8600 \$ 1,194,542 12 \$ 1,295,985 13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1,102,621 11 \$ 1,320,288 13
8720 非控制權益 39,819) $\equiv$ 19,736 )
8700 \$ 1,062,802 $_11$ \$ 1,300,552 13

(承前頁)

104年度 103年度
(追溯適用)
%
每股盈餘 (附註二及二六)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9710
3.28 3.51
9810
3 10 3.3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天國 10 z m
$\frac{31}{2}$
医绿
mm 医单
台警仟元
股股利為;
4
Ś.
Ż

*



法定盈余公债
显铁公核
s
特別

$\ast$
≴∥‡a
Κφ
类丼
≰ ≴
W
$\mathcal{R}$
¦
$\frac{1}{4}$
= $\frac{1}{8}$
×.
丹歌
る あ
屬於本公司
主權益總計
紫桜
$\frac{4}{5}$ 103年1月1日检锁 \$3,767,599 960,198
49
1,348,787
S,
86,888
ŀ۹
$\frac{R}{2}$
$\frac{R}{3}$ 65 $\frac{R}{R}$ 1
1,971,238
SP
3,406.913
ç,
44,755

\$
ç,

434,045

\$
478,800
v,

35,900)

$\approx$

8,577,610
69
XI.
138,951
电推
Ł
t.

8,716,561
Q
×
s,
5 近溯通用及连溯重编之影響数 19,914) 19,914) 4 19.914 19.914)
5 103年1月1日重编後徐颖 3,767,599 960,198 1,348,787 86,888 1,951,324 3,386,999 44,755 434,045 478,800 35,900) 8,537,696 138,951 8,696,647
គ ន 普通股现金股利-每股25元
10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监综公核
$\mathbf{r}=\mathbf{r}$ $\ddot{\bullet}$ 120,489 $120,489$ )
941,900)
941,900) 941,900) (1906,146
Ω 其他资本公核變動;
- 因特行可核换公司债妈列程益短成项目一
- 经股模品速生者
- 採用模益法硷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资之變動
G 141,487 141,487 141,487
1,064 1,064 1,064
ã 103年度净利 1,318,373 1,318,373 1,318,373 22,388) 1,295,985
â 103年度其他综合损益 ٢ 26,389 26,382 92,001 63.697 28,304 1.915 2.652 4,567
5 103年度综合损益趋额 1,291,984 1,291,984 92.001 63.697 28.304 1,320,288 19,736 1.300.552
$\equiv$ 可林执公司債林秩 20,222 115,283 135,505 135,505
n 子公司處分母公司股票规同庫藏股交易 555 186 741 741
$\bar{z}$ 股份基础给付交易 33,278 33,278 925 34,203
Ξ 经放于子公司股利调整资本公核 4.789 4.789 $\frac{4.789}{2}$
103年12月31日追溯重编後之餘額 3,787,821 1,256,654 1,469,276 86,888 2,180,919 3,737,083 136,756 370,348 507,104 35,714 9,252,948 120,140 9,373,088
ដ ដ 普通股现金股利-每股2.6元
10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bullet$ . $\bullet$ $\cdot$ $\cdot$ 131,644 $131,644$ )
987,433 )
987,433.) 987,433) 987,433)
Đ 其他资本公捕雙動;
採用摧益法認列之期聯企業及合资之變動
$7,525$ ) $7,525$ )
$\overline{\mathbf{a}}$ 104年度净利 $\bullet$
٠
$\blacksquare$ 1,236,557 1,236,557 7,525) 7,525
B 104年度其他综合模点 1,236,557 42,015) 1,194,542
ã 104年度综合损益规额 $26.492$ )
1,210,060
26,497)
1.210.060
8.788) 98.651) 107.439 13,936) 2,196 131.740
$\equiv$ 可转换公司债料换 ą 239 $\frac{8.788}{2}$ 98.651
٠
107.439 1.102.621 39,819 1.062.802
Σ 發放于子公司股利调整资本公核 4,994 4,994
281
281
4,994
Ξ 股份基础给付交易 3,836 40,382
$\tilde{\text{o}}$ 非控制提益增加 44,218 32,655
51
44,909
32.655
$\overline{\mathbf{N}}$ 104年12月31日徐镇 \$1.791.699 2 1.302.269 3 1.600.920 86.888
إلى
TT1977-7 5.3.952.185 127.268 \$271.697 199,665 35.714)
ليما
ALL BAIRLIN 121.192
لیو
2,531.296
Į 住住木合併財務根告之 余带
暖局
董事長:黃欽明
經理人:黃欽!
- 抽出去
મ્યુ

$-26-$

致茂電子股產 2018 11 及子公司
民國 104年及10至111項中日至 12月 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frac{1}{12}$

103年度

104年度 (追溯適用)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1,482,672 \$1,523,513
A2001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329,582 297,188
A20300 呆帳費用 86,551 18,699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合資損益之份額 76,166) 82,578)
A24100 外幣兌換(利益)損失-淨額 58,015) 30,233
A23700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39,379 62,450
A20900 財務成本 38,994 31,300
A21300 股利收入 35,620) 34,325)
A21200 利息收入 28,503) 24,192)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25,768 34,203
A23500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14,674 15,500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利益一淨額 3,605) 2,852)
A20200 攤銷費用 2,009 3,928
A23100 處分投資利益一淨額 381) 17,325)
A23900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利益 264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234) 38,398
A31130 應收票據 47,705) 14,760)
A31150 應收帳款 676,838 271,946)
A31170 應收建造合約款 79,918) $52,055$ )
A31200
160,642) 253,889)
A31230 預付款項 27,119) 9,472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3,417 30,267)
A32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556 3,933)
A32130 應付票據 36,841) 14,797)
A32150 應付帳款 66,726 82,408
A32170 應付建造合約款 251,422 9,358)
A32180 其他應付款 48,725) 61,901
A32210 預收款項 145,634 36,593

(承前頁)

103年度

104年度 (追溯適用)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sqrt{3}$ 3,569) \$ 14,707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5,379) 5,672)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2,552,064 1,442,544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283,511) 214,887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268,553 1,227,657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960,436) 118,170)
B00300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300,000) 2,351,975)
B00600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160,965)
B004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127,020 747,261
B07600 收取之股利 76,100 64,184
B07500 收取之利息 23,588 26,080
B01200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6,140) ( $30,000$ )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14,893 18,731
B0140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
11,750
B05000 因合併產生之現金流入 10,897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4,647
B0680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941 6,428
B00700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價
49,607
B02000 預付投資款增加 33,000)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14,149 )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167,705$ ) 1,635,003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4500 支付本公司業主股利 982,439) 937,111)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582,165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84,000) 374,416)
C05800 非控制權益變動 29,400
C05600 支付之利息 24,064) 26,186)
C04800 員工執行認股權 19,141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16,000) 64,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6,659) 4,970)
C01200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1,994,680

(承前頁)

$\sim$ 14


104年度 103年度
(追溯適用)
C05000 處分庫藏股票 S \$
741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426)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482,456) 588,312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23,249 47,150
EEEE 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641,641 228,116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847,648 1,619,532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489,289 1,847,648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附件六、盈餘分配表

致茂 公司
---- -- ----
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未分配盈餘 \$1,079,517,483
追溯適用及追溯重編之影響數 (17, 676, 882)
調整後期初未分配盈餘 1,061,840,601
因長期股權投資調整保留盈餘 (7,525,230)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26, 498, 302)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1,027,817,069
加:本期損益 1,236,557,194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23, 655, 719)
可供分配盈餘 2,140,718,544
分配項目:
股東紅利-現金每股約2.4元 (910, 200, 000)
期末未分配盈餘 1,230,518,544
  • 附註:1. 依財政部 87.4.30 台財稅第 871941343 號函規定,分配盈餘時,應採個 別辨認方式,本分司盈餘分配原則,係先分配104年度盈餘。
    1. 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 計數,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 利分配總額。

附錄一、公司章程

致茂雷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訂前)

第一章 编 則

第 一 條:本公司依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左: 1.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2.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3.F213030 雷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4.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5.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6.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7.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8.JA02010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 9.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10.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11.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12.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13.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14.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15.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16.EZ05010 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17.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18.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19.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20.F401021 雷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21.F401010 國際貿易業。 22.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23.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24.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 25.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26.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27.H701040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28.H701060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29.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30.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31.H702010 建築經理業。 32.H703090 不動產買賣業。 33.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 34.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第 三 條:本公司為業務需要,得對外保證。
  • 第 四 條:本公司轉投資總額不受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四十之限制,唯有關長期股權投 資,應經董事會決議之。
  • 第 五 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桃園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撤銷 或變更分公司或聯絡處。
  • 第 六 條: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 份

  • 第 七 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伍拾億元整,分為伍億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 第一項資本總額並預留新台幣參億元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共計參仟萬 股,每股壹拾元,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增加資本額發行時,得以超 過面額溢價發行。額定資本額伍拾億元得由董事會依法分次發行。
  • 第七條之 1:本公司發行認股價格低於發行日普通股股票收盤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 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之股東會,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後,始得發行。 本公司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股份予員工,應於轉讓前,提 請最近一次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 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 第 八 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蓋章,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 其為法人名稱者,應記載其代表人之姓名及住址於本公司之股東名簿,如 為二人以上所共有者,應推定一人為其代表。 本公司發行新股時,得就該次發行總數合併印製股票,並應洽證券集中保 管事業機構保管。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亦得免印製股票,並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不適用前二項規定。
  • 第 九 條:股東應填具印鑑(或簽字樣本)卡交本公司收存,以供領取股利行使股東權 利時核對之用。
  • 第 十 條:股份轉讓或設定權利質權時,須由轉讓人與受讓人或出質與質權人共同出 具申請書,屬名加蓋留存印鑑,送交本公司辦理過戶或登記,但繼承或遺 贈須另具證明文件。
  • 第 十一 條:因遺失或毀損而補發新股票時,本公司得收取足夠印刷成本之適當費用。
  • 第 十二 條:股票之更名過戶自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 內,或公司決定分派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依法停止之。
  • 第 十三 條:本公司股票事務之處理悉依有關法令及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第三章 股東會

  • 第十四 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並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 六個月內召開之,但有正當事由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臨時 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 第 十五 條:股東會由董事會召集者,由董事長擔任主席,遇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出 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 股東會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主席,召 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 第 十六 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簽 名或蓋章季託代理人出席,其代理之表決權,應受公司法第一七七條之限 制。

  • 第十七條:本公司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表決權受限制或依公司法第179條第2項 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 第 十八 條:股東會之決議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 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第 十九 條: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載明開會日期、地點、主席姓名、決議 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由主席、紀錄簽名或蓋章後應永久保存, 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委託書,其保存期限至少為一年。

第四章 蕾事及監察人

  • 第二十 條: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 選任,依公司法第一九八條規定,採用累積投票制選任之,任期三年,連 選得連任。法人股東得由其代表人被選為董事。代表人有數人時,得分別 當選並得由法人股東依其職務關係隨時改派補足原任期。 本公司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名額1人至2人。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 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提名之 受理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悉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辦理。 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或監察人全體解任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 臨時會補選之,其任期以補足原任之期限為限。本公司得於董事及監察人 任期內授權董事會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 保險。
  •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依法行使董事職權,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 事過半數同意互選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必要時經董事會議 決得聘顧問若干人。
  • 第二十二條:除每屆新當選之第一次董事會,由所得選票最多之董事召集外,其後之董 事會應由董事長召集之,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會議日期、地點及議程,至 少開會七日前通知各董事及監察人,但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舉行之。董 事會召集通知得以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 (E-mail) 等方式。
  •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及本章程另有規定外,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及出 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第二十四條: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〇八條規定辦理。
  • 第二十五條:董事得以書面授權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並得對提出於會議之所有事 項代為行使表決權,但每一董事僅以代理其他董事一人為限。
  • 第二十六條:董事組織董事會,其職權如左:

1.營業計劃之擬定。

  • 2.盈餘分配或虧損撥補之審定。
  • 3.資本增減之擬定。
  • 4.修正公司章程之擬議。
  • 5.重要契約之審定。
  • 6.經理人之委任、解任及報酬。

7.分公司聯絡處之設置及裁撤。

  1. 預算、決算之審定。

9.不動產買賣及投資其他事業之決定。

10.其他依公司法或股東會決議賦與之職權。

第二十七條:監察人除依法執行其職務外,得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但不得參加表決。

第二十八條:監察人之職權如左:

1.查核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

2.稽核會計簿冊及文件。

3.職員執行業務之監察與違法失職情事之檢查。

4.審核預算及決算。

5.盈餘分配或虧捐彌補議案之查核。

6.其他依法所賦與之職權。

第二十九條:董事、監察人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董事、監察人對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 及貢獻之價值,並參照同業水準議定之,不論營業盈虧均支付之;如公司 有盈餘時,另依第三十四條之規定分配酬勞。

第五章 經 理 人

  • 第 三十 條:本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經董事會 過半數同意任免之,副總經理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長同意任免之,並報 請董事會核備。
  • 第三十一條:總經理承董事會命令依章程處理本公司一切業務暨任免不屬於本章程第二 十六條第六款規定之職員。

第六章 會 計

第三十二條︰本公司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董事會應於各會計年 度終了,編造下列各項表冊,每屆年度終了應辦理決算,年度決算後由董 事會依法造具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送請監察人查核,並由 監察人出具報告書提交股東常會請求承認。

1.營業報告書。

2.財務報表。

3.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議案。

  • 第三十三條:本公司股利之發放,應依據當時之產業環境及本公司之成長階段,並考量 本公司之盈餘狀況,未來資金預算及公司未來發展計劃之資金需求,擬訂 本公司股利發放之種類、金額。公司目前正處成長期時,為考量公司未來 之現金需求,每年發放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之現金及股票股利合 計數之百分之二十。
  • 第三十四條: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已往虧損,次提百分之十 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得視營運 需要或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以前年度 累積未分配盈餘,作如下分配: 1.董事監察人酬勞。
  • 2.員工紅利百分之五至二十。

3.股東紅利。

前項盈餘之分配,應由董事會提請股東會同意。公司無盈餘時,不分派股 息及紅利。

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 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照公司法之規定辦理。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五月十六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十月三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九月二十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五月十四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十一月八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四月三十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六月二十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二年九月十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四月七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十月十一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十三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五月三十日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十五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八日 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五月十六日 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三十日 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 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〇〇年六月九日 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六日 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四年六月十日

附錄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1. 目的:
  • 為使本公司股東會議召開有所遵循,特訂定本辦法。
    1. 名詞定義:
  • 本辦法所稱之「股東」係指股東本人及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
    1. 簽到:
  • 3.1 股東(或代理人)出席股東會,應佩帶出席證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出席股數依 繳交之簽到卡計算之。
  • 3.2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1. 地點及時間:

4.1 股東會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 4.2股東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晩於下午三時。

    1. 主席:
  • 5.1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 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 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 理之。
  • 5.2股東會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主席。召集權人 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1. 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 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1. 股東會之開會應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
    1. 開會:
  •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 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 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 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已 達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 提請大會表決。
    1. 議程:
  • 9.1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 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 9.2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 9.3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 (含臨時動議) 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 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 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 9.4 會議散會後,除前項情形外,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

  • 發言:

  • 10.1 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 及戶名,由主席決定其發言順序。

  • 10.2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 以發言內容為準。
  • 10.3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 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 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股東發言違反此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 得制止其發言。
  • 10.4 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 10.5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 10.6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1. 決議:
  • 11.1 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 決。
  • 11.2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份。表 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記錄。
  • 11.3 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
  • 11.4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 意通過之。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同。
  • 11.5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 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1.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 協助維時秩序時,應佩帶「糾察員」字樣臂章。
    1. 本規則未規定事項, 依有關法令及本公司章程之規定辦理。
    1. 本規則經董事會通過後,提報股東會同意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附錄三、董事及監察人持股情形

選任時持有股份 停止過戶日止
選任 持有股數
職稱

$\mathsf{H}$
持股 持股
股數 比例 股數 比例
董事長 黄欽明 103.06.11 23,419,897 6.22% 23,419,897 6.17%
獨立董事 林坤禧 103.06.11 0 0
獨立董事 鍾聰明 103.06.11 0 0 0 0
董事 匯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3.06.11 1,250,505 0.33% 1,250,505 0.33%
代表人:張仲儒
董事 合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3.06.11 1,925,579 0.51% 1,915,579 0.50%
代表人:曾一士
監察人 周吉人 103.06.11 0 0 0 0l
監察人 凯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遵義
103.06.11 3,380,922 0.90% 3,260,922 0.86%

停止過戶日:105年4月9日

註:1.本公司截至105年4月9日止,已發行總股數為 379,699,820股。

2.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第二條規定,選任獨 立董事二人以上者,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監察人依比率計算之持股成數降 為百分之八十。

全體董事、監察人最低應持有股數如下:

·全體董事法定應持有股數: 15,187,992股。

·全體監察人法定應持有股數: 1,518,799股。

3.全體董事實際持有股數:26,585,981股;全體監察人實際持有股數:3,260,922股。 4.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持有股數已達法定成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