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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OMA — AGM Information 2016
Jun 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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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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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茂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五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時間:中華民國一○五年六月七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
地點:桃園市龜山區華亞一路66 號(本公司會議室)
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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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修訂本公司章程案,提請 討論公決。 -
說 明:1.配合公司法修正及自民國一○六年起設置審計委員會法令規定,擬修訂本公 司章程部分條文。-
2.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本公司議事手冊。 -
3.提請 討論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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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 議: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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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1.本公司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本公司董 事會編造完竣。其中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王儀雯、郭文吉會計師查核完竣,併同營業報告書送請監察人查核完 畢,並出具書面查核報告書在案。2.本案各項表冊請參閱本公司議事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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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請 承認。
決 議:
第二案(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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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一○四年度盈餘分派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1.本公司一○四年度淨利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及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 依公司章程擬定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表。-
2.本公司如因可轉換公司債轉換、行使員工認股權或其它原因,致影響流通在 外股數,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
3.股東現金股利每股配發2.4 元,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 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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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盈餘分配表請參閱本公司議事手冊。 -
5.提請 承認。
決 議:
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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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本公司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提請 討論公決。 -
說 明:1.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擬依公司法 第二六七條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 準則」等相關規定發行一O五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2.本次發行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
(1)預計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為新台幣36,000,000元,每股面額10元,計 3,600,000股,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 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
(3)發行條件:-
a.既得條件:員工自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屆滿一年起於各既得期限屆滿仍在職, 同時須符合公司整體財務績效及個人績效評核指標且善盡服務守則,可 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 法分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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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別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屆滿1 年:10%
屆滿2 年:20%
屆滿3 年:30%
屆滿4 年: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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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
c.員工未達既得條件之處理: -
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時,本公司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已發行之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並辦理註銷。 -
d.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
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可全數既得,由其繼承人於完成法定之必 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得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股份或經處分之 權益。 -
(4)員工資格條件及得認購之股數:a.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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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實際被給與員工及可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 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 惟具經理人、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
c.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六十條之九規定,本公司 依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 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 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 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 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
(5)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 造公司及股東利益。 -
(6)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對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a.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
公司應於給與日(發行日)衡量股票之公允價值,並於既得期間分年認列 相關費用。105 年度擬提股東常會決議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3,600,000 股,每股以新台幣10 元發行,若全數達成既得條件,設算估 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129,386 仟元(以105 年2 月15 日收盤價 新台幣62.3 元擬制估算)。如以民國105 年9 月初發行計算,暫估民國 105 年~109 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18,424 仟元、49,748 仟元、 33,842 仟元、19,845 仟元及7,527 仟元。 -
b.對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
截至105 年1 月31 日本公司已發行流通在外股數為379,187,820 股,暫 估105 年~109 年費用化後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0.05 元、0.13 元、0.09 元、0.05 元及0.02 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 有限,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
(7)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事宜之 處,悉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
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
4.提請 討論公決。
決 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