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hiNese ChuRinga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ug 20, 2021

55256_rns_2021-08-20_ee4987b2-36f6-4c48-8c93-3227a84ea531.PDF

Regulatory Filing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21-061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指南》”)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2 月 4 日至 2021 年 8 月 4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 1、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 2、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 13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激励对象均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自查期间累计买入(股) 自查期间累计卖出(股)
1 杨心红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100 0
2 上官福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0 3,400
3 汪保明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0 12,000
4 肖友任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0 11,000
5 胡庆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00 0
6 雷卫兵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900 17,900
7 郭永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600 10,800
8 岑明涛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00 2,200
9 陈寓思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4,300 80,000
10 郑一鸣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000 11,700
11 康正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0 500
12 刘雨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00 3,700
13 王超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300 3,300

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的交 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 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激励计 划公开披露前限定知情人员范围,对接触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 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

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

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8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