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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ChuRinga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3

Mar 2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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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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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

  • 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1、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

  • 2、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的原则;

  • 3、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

  • 4、遵循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

定的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 1、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 2、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

  •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 3、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 4、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 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 导。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 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七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证 券投资部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事务。公司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 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 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以下素质:

1、对公司有全面了解,包括产业、产品、技术、流程、管理、 研发、市场营销、财务、人事等各个方面,并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 展前景有深刻的了解;

  • 2、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

律、法规;

  • 3、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 4、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 5、准确掌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程序。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制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 实施细则,并负责具体落实和实施。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介绍或培训。

第十一条 在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之前,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需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 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第十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上述职责。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十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 1、投资者;

  • 2、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 3、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 4、其他相关机构。

第十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1、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 2、股东大会;

  • 3、分析师会议或业绩说明会;

  • 4、一对一沟通;

  • 5、电话咨询;

  • 6、邮寄资料;

  • 7、广告、媒体、报刊或其他宣传资料;

  • 8、路演;

  • 9、现场参观;

  • 10、公司网站。

第十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是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 其决策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 1、公司的发展战略;

2、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 信息,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开发、重大投资和重组、对外合 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 各种信息;

  • 3、企业文化;

  • 4、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四章 机构和职责

第十七条 证券投资部具体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责,主

要包括:

1、信息沟通: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和投资者关 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通过举行分析师说明会及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通过电话、 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2、定期报告:主持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报的编制和披 露工作;

  • 3、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

  • 准备会议材料;

  • 4、公共关系:建立和维护与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

  • 门良好的公共关系;

  • 5、媒体合作: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引导媒体对公司

  • 的报道,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6、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 栏,在网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

7、危机处理:在诉讼、仲裁、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 盈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 效的处理方案;

8、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 公司其他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负责人有义 务协助证券投资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巨潮资

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 间在上述报纸和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条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 和广泛的沟通,并借助互联网等快捷手段,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 成本。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后实施,由董事 会负责解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