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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ChuRinga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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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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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依法运作 情况、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及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 核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0年监事会主 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0年3月2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议案》。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0年4月2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0年8月2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0年10月27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 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 事会的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决策程序 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得到有效落实;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 与财务负责人和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等方式,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 管理、经营成果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比较健全,财 务管理规范,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的要求对公司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 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项目和出售资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未发现 内幕交易,未有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也未发 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2020 年度,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及公司当前经营实际情况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报告期内, 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规范信息传递 流程和披露程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成员将紧密围绕公司2021年的经营目标,继续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发 挥应有的作用。

(一)继续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监督效率, 公司监事将进一步学习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 训,提高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持续加强监事会的自身建设,在公司治理中发挥 专业的监督、检查作用。

(二)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 程序的合法性,坚持原则,公正办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 与股东的联系,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力度;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 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的力度,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重点关注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委托理财、资产处置、收购兼并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 运营的合规性。

2021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 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忠实、勤勉地履行 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