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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Lin Securit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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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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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贺强)

本人作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职期 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有效增强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切 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全体独立董事本 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应有的作用。同时,公 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有关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自 2022 年 5 月 16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简历详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本人已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 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董事 会成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共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6 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 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没有授权委 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期间,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职责,在会议召开前均仔细审阅会 议议案,认真分析和研究相关资料,向公司了解有关情况并根据需要要求公司补 充说明材料,为会议决策作了充分准备;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详

细了解议案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独立发表意见和建议,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会后做好监督,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室保持沟通交流,持续关注 公司经营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及时了解公司合规管理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 推动各项议案有效落实。同时,在行使独立董事权利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

2023 年本人出席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 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
股东大
会次数
实际出
席股东
大会次
应出席
董事会
次数
现场
出席
次数
通讯方
式出席
次数
委托
出席
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会
贺强 6 4 2 0 0 2 2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赞成”票。公司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没有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战略 规划与 ESG 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2023 年参加审计与关联交易委 员会会议 6 次、战略规划与 ESG 委员会会议 1 次、风险控制委员会会议 2 次, 共计参加 9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对于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本人均表示同意,未提出保留、反对意见,不存 在无法发表意见的障碍。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

3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的议题。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各项沟通 会议,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通过现场、电子邮件、电话、 微信等形式,与董事长及各董事、管理层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问题及要求提 供相关资料,检查董事会有关决议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 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通过审阅定期报告、信息披露文件和董事会议案等有关资料,了解公司

经营状况,并持续关注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并对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未发现重大缺陷。本人通过公司定期 发送的《公司治理工作简报》了解公司治理、党建、合规、稽核等情况,并通过 现场检查、听取汇报、询问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各项重大事项推进情况、 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等,持续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人或者潜在关联人占 用资金等公司利益被侵占问题,对公司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检查。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3 年 3 月,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情况向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进行汇 报,包括关键审计事项、其他重要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等。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度向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工 作计划,每季度提交季度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并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事 项的内部审计情况进行汇报。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 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 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股东分红等重大事项,保障了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多次现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参加公司 年度业绩说明会,并通过参与公司经营层沟通会议、现场考察等方式及时了解公 司的日常经营情况。

(六)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西藏证监局、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 6 次,包括《全面注册制下上市公司监管执法和高管履职要点解读》《证券行业主 要法律法规适用及合规风险防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解读》等。特别 是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本人对独立董事职责和履职方 式进行了重点学习,与公司及其他独立董事深入讨论更符合外规办法及公司现状 的履职方式。

(七)其他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没有发生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包括独立聘请中介 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等。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为本人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谋取属于公司的商 业机会,未自营、委托他人经营上市公司同类业务。保守商业秘密,不存在泄露 公司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不当利益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3 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均属合理、必要,定价合理有据、 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该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信息披露情况

2023 年任期内,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信息披露事项,认为公司能够按照信息 披露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各项重大信息,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确保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 的重大事项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三)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薪酬情况

2023 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朱松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聘任朱松为公司执委会主任委员、首席执行官、财务总监的议案;聘 任王惠春为公司执委会委员兼首席信息官的议案;聘任张大威为公司首席风险官 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相关人员个人简历,未发现前述人员有法规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担任证券公司及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提名及聘任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 同意。

2023 年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形;公司不涉及

被收购情形;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且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 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任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确保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公司及时向独立董事发送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和文件、董监事通讯及 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及时回复独立董事的问询,组织独立董事参加相关培训, 没有限制或妨碍独立董事正常履职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

2023 年任期内,本人能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治理相关工作。在做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 主要股东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上是本人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贺强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