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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SECURITIES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May 9, 2023

57174_rns_2023-05-09_2cbb48a2-fa3e-4e41-9faf-7ebc025f8dc7.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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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 2023-024 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5 月 3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 楼 B1 层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30 日

至 2023 年 5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1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2 关于选举董洪福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1.01 关于选举李岷先生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的
议案
1.02 关于选举闫小雷先生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会议召开当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 2、特别决议议案:无

  •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1 项(需逐项表决)和第 2 项议案。

  •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2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 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 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 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 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 股股东登记 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066 中信建投 2023/5/19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中介机构代表。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 股股东)

1、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法 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如有)等股权证明进行登 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等股权证明进行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由股 东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3、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 与股东取得联系。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并 转交会务人员。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 股股东)

详情请参阅公司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 13 点 00 分至 14 点 00 分。现场会 议登记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 楼 B1 层多功能厅。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邮编:100010)

  • 电话:010-65608107

传真:010-65186399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本次会议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4

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0 日

5

附件 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同意 反对 弃权
2 关于选举董洪福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李岷先生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闫小雷先生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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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2、如为自然人股东,应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如为法人股东,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

  • 名”处签名或加盖人名章外,还需加盖法人公章。

  • 3、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 4、请填上受托人姓名,如未填,则大会主席将出任您的代表。股东可委派一名或多名受托 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受托人的股东,其受托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 5、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6、请将填妥的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24 小时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 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在出席会议时提供原件。

7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股东应当针对各 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 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本公司 100 股股票,本次 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200 股的选举 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 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得票多者当 选。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 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

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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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股东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 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
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4.06 例:宋×× 0 1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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