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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SECURIT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3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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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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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作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建投"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信建投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 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5 号文《关于核准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信建投完成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 110,309,559 股人民币普通股的工作,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21 元,股 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83,999,572.3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 36,235,817.84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47,763,754.55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110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中 信建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20 年 12 月,中信建投、长城证券、银河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贸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支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 年度,中信建投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人民币 380,0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信建投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 额为人民币 8,399.96 万元(含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信建投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账户币种 截至年202012月日余额31 销户日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营业部 11041601040023273 人民币 0.00 不适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0200080729027320021 人民币 0.00 不适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远洋支行(注1) 11050138520000000389 人民币 0.00 不适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支行 110062159018800190289 人民币 0.00 不适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城大厦支行(注1) 8110701013602024901 人民币 0.00 不适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 955101460000026 人民币 0.00 不适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注1) 632563476 人民币 83,999,572.39 不适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注1) 91060078801400001432 人民币 0.00 不适用
合计 83,999,572.39

注 1: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签订协议银行名称为开户行上级机构。

三、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0 年度,中信建投不存在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 年度,中信建投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20 年度,中信建投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度,中信建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 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0423 号 专项报告,认为: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 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信建投证券 2020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联席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中信建投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 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4,776.3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0,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0,000.00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发展资本中介业务 不适用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发展投资交易业务 不适用 130,000.00 130,000.00 130,000.00 130,000.00 130,000.00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信息系统建设 不适用 4,776.38 4,776.38 4,776.38 - - (4,776.38)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增资子公司(注释一) 不适用 -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运营资金安排 不适用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不适用 384,776.38 384,776.38 384,776.38 380,000.00 380,000.00 (4,776.3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释一: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上限(人民币 130 亿元),根据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延长议案,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的事宜。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及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确定了各募投项目的资金安排。其中,公司根 据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的发展需求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进度,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自筹资金先行对中信建投投 资有限公司增资 15 亿元。待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对自有资金前期投入予以置换。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 金额上限,且公司已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使用自筹资金完成了上述增资,因此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优先用于 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发展投资交易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及其他运营资金安排。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林 颖 陈 路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 锋 彭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