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HINA SECURIT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pr 9, 2020

57174_rns_2020-04-09_d1ad2094-628c-443e-a423-e6d99ffc477d.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304 x 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4 号楼)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簿记管理人

==> picture [262 x 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签署日期: 20204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 已于 2020 年 1 月 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3 号批复核 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90 元(含 9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本次债券”)。

本期债券名称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债券简称为“20 信投 G3”,债券代码为“163406”)。

二、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 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四、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 AAA。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股东权益合计 为 568.95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 565.82 亿元,合并口径资产 负债率为 73.6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3.04%(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均扣 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2.02 亿元(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 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 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的上市条件。

六、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七、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八、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2%-3.2%。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 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将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 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 ( T 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九、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 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 “ ” “ ” 本公告 三、网下发行 中 (六)配售 。

十、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十二、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 行。

十三、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 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故意 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投资者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十四、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 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

1

者)》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 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十五、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2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本期发行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证所、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债券登记机
构/登记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簿记建档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利率区间后,向市场公布发
行方式的发行文件,由簿记管理人记录网下合格投资者
认购公司债券利率及数量意愿,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原则,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
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发行首日 即2020年4月14日,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起始日
合格投资者 《管理办法》规定的在登记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合
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元/万元/亿元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发行公告中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 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债券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

  • 期)(债券简称为“20 信投 G3”,债券代码为“163406”)。

  • 2、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

  • 发行方式为采用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

  •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3 年。

  •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债券票面利率通过市场化定

  • 价方式确定。

  • 6、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的具体 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合格投 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8、起息日:2020 年 4 月 15 日。

9、付息日:2021 年至 2023 年间每年的 4 月 15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 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4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 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 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2、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 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 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 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4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4、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17、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8、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 信用级别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

19、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的发行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 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0、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1、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2、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 资金,偿还到期债务。

2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 国建设银行北京华贸支行;账号:11050161930000000279。

24、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 AAA 级,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债券登记 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债券登 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6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26、与本期债券 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2020年4月10日)
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T-1日
(2020年4月13日)
簿记建档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20年4月14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确认及缴款通
知书》

5

网下认购截止日 T+1 日 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当日 16:00 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 (2020 年 4 月 15 日) 用收款账户 T+2 日 公告发行结果 (2020 年 4 月 16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网下投资者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在登 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 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2%-3.2%。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3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 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20 年 4 月 13 日(T-1 日)14:00 至 17:00 之间将《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 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或发送邮 件至主承销商处。如遇特殊情况,簿记管理人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 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 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6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 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按照单一标位填写询价利率,即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 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 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7)如对于获得配售总量占最终发行量的比例有限制性要求,应按照实际 情况填写。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20 年 4 月 13 日(T-1 日)14:00 至 17:00 之间将如下文件传真或邮件发送至主承销商处。如遇传真或邮件拥堵或技术故障 等特殊情况,请联系国泰君安,并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

(1)填妥签字并盖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

(3)盖章版《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

(4)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获得配售的投资者提供用于反洗钱等 方面核查的相关身份、资质等其他材料。

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主承销 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 表进行修改,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 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联系人:姚贺;咨询电话:010-66165905;传真:010-66169515,010-66165662; 申购邮箱:[email protected]

7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及超额配售安排。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 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 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含人民币 30 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00 张、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4 月 14 日(T 日)的 9:00-17:00 和 2020 年 4 月 15 日(T+1 日)的 9:00-16: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在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 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20 年 4 月 13 日(T-1 日)前开立 证券账户。

  • 2、欲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

8

簿记管理人提交询价及申购文件及相关合格投资者资质文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 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 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 行利率。申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利率等于 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原则上按比例配售(主承销商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 取整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对边际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申购利率高于发行 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予配售。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0 年 4 月 15 日(T+1 日)16: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中 ” “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认购资金 、 合 格投资者全称”及“认购账户对应的股东代码”,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216200100100396017

汇入行地点: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9290000107 联系人:张嫣贞 联系电话:021-38674827 传真:021-50329583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20 年 4 月 15 日(T+1 日)16: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 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 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9

四、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 示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人: 刘伟、王曙亮 电话: 010-85130691、010-85159384 传真: 010-85130646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贺青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人: 葛忻悦、董志成 电话: 021-38032582、021-38031664 传真: 021-38909062

(以下无正文)

10

  •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 告(面向合格投资者)》之盖章页)

发行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85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 告(面向合格投资者)》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附件。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附件。
2.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发
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
进行修改,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上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单一标位,不累进)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获配总量不超本期最终发行量的比例(如有)
%
重要提示:请于2020年4月13日14:00至17:00点将:(1)将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
章后的本申购申请表;(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一并传真或邮件发送至国
泰君安。申购邮箱:[email protected];申购传真:010-66169515,010-66165662;咨询电话:010-66165905。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
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已遵循监管机构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对于单一债券持券比例的限制,并确认本表中的申购金额及获配总量未超过最终发行量
的比例要求(如有)。因持券超限造成无法足额缴款等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一律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4.申购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接受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按照本发行公告确定的
定价及配售规则最终确定其申购配售金额,并按照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向申购人发出的本期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
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有权处置本
申购人项下的本次全部申购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期未划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
并赔偿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资格,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
权限。
6.申购人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已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
件三),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和风险,已审慎评估自身资产状况和财务能力,并承担认购本期债券的相应风险。
7.申购人已认真阅读《廉洁从业规定告知书》(附件五)内容,充分了解和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
8.申购人同意在获得本期债券申购配售后,按照簿记管理人(或主承销商)的要求提供反洗钱审查相关核查材料。
9.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发生不可抗力、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
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申购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请正确填写和勾选合格投资者类型及相关事项,盖章后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 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债券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规定,请申购人确认是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 A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 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 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B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

  • 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继续确认★项)

  • C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D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继续确认

  • ★项):

  • 1、 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E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请备注机构类型及名称为: )

  • (备注: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

  • 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申购人确认:

  • 1.申购人符合第【 】类合格投资者资格。

  • 2.如选择B类或D类投资者,请 继续确认 是否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是【 】否【 】;

  • 如选择是,请 继续确认 穿透后的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 】

否【 】

  • 3.本次申购资金是否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 信托等方式谋取不 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是【 】否【 】

  • 4.申购人是否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 】 否【 】

申购人:

(盖章)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以下内容无需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 / 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 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及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 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 贵公司在参与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

  • 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 债券信用评级在 AAA 以下(不含 AAA )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 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 ),充分了 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资产状况和财务能 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

  • 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

  • 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的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 三、投资者应当遵循监管机构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对于单一债券持券比例的限制,审慎决定本期

  • 债券的申购金额及比例,避免持券超限的风险。因持券超限造成无法足额缴款等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 申购投资者自行负责,主承销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 四、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

  • 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 五、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 六、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 七、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 八、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

  • 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 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 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 九、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十、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 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 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一、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 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 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 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 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附件四:填表说明

  • (以下内容无需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 / 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 3.请仔细查阅本次债券申购金额上限。

  •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投

  • 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具体见本公告填表 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

  • 5.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

  • 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5.50%-5.80%、最终发行量为10亿元。某投资者拟 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量的比例要
求(如有)
5.50 10,000 20%
5.60 2,000
5.70 3,000
5.80 20,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80%时,申购金额为35,000万元,但因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

  • 量的20%的比例要求,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80%,但高于或等于5.70%时,有效申购金额15,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70%,但高于或等于5.60%时,有效申购金额12,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60%,但高于或等于5.5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 8.参加利率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请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妥签字并盖章后,于簿

  • 记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并传 真或邮件发送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 用章后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 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簿记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 本表。若因申购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购人自行负 责。

  •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11.投资者须通过传真或邮件发送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因传真或邮件拥堵或技术故障以 其他方式传送、送达的,需与簿记管理人沟通确认是否有效。

申购邮箱:[email protected],;申购传真:010-66169515,010-66165662;咨询电话:010-66165905。

附件五:廉洁从业规定告知书

  • (以下内容无需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 / 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

  • 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的要求,在开展债券承销业务活动中,应遵守相关廉洁从业规定,不得以以下方式向客户、潜在客户 及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 (一)提供商业贿赂;直接或者间接方式收受、索取他人的财物或者利益;

  • (二)提供或收受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费用报销或其他财物,

  • 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

  • (三)提供或收受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

  • (四)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

  • (五)直接或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暗示他人从

  • 事相关交易活动;

  • (六)直接或者间接利用他人提供或主动获取的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谋

  • 取利益;

  • (七)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规兼任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或者从事与所在机构或者投

  • 资者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 (八)违规利用职权为近亲属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 (九)以非公允价格为利益关系人配售债券或者约定回购债券;

  • (十)违规泄露证券发行询价和定价信息,操纵证券发行价格;

  • (十一)直接或者间接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的方式输送利益;

  • (十二)违规向发行人、投资者做出承销佣金部分返还、提供财务补偿等不当承诺或行为;

  • (十三)其他输送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 以上规定敬请知悉并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