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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POON AGM Information 2021

Aug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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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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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10 年股東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 案由: 109 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提請 承認。 說明:

  • 1 、本公司 109 年度之財務報告已委請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呂莉莉會 計師及王勇勝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

  • 2 、前項財務報告及 109 年度營業報告書,業經董事會審查通過,審計委員 會查核竣事,並出具書面查核報告,提請 承認。

決議:

1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 109 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說明: 1 、本公司 109 年度盈餘分配表擬訂如下:

==> picture [460 x 39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 、除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外,擬定每股分配現金股利 0.5 元。(計算至元為 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 3 (1) 若遇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註銷、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等, 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 (2) 本次現金股利分派案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擬授權由董事會另訂除息基 準日,及現金股利分派日。

  • 4 、謹提請 討論。

決議:

2

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由:擬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提請討論。
說明:為配合業務需要,擬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並提交股東會討論後實施,
修訂前後對照表如下:
作業辦
原條文 修正後條文 說明
第七條
取得或
處分有
價證券
投資處
理程序
()
2.
有價證券取得及處分之決策
程序如下
A.資金調度型投資:
屬財務部門資金調度的一部份,由
財務部門依資金運用狀況自行操
作,不受額度限制。但除國內債權
型基金外,其他資金調度型投資尚
需經董事長及總經理的核可始可
為之。
B.國內債權型基金以外之有價證
券投資:
500萬元()以內之股權型投資及
2500萬元()以內之債權型投
資,由財務部門提案,呈請總經理
核決及董事長;500萬元以上之股
權型投資及2500萬元以上之債權
投資,由財務部門提案,呈請董事
會核決。
股權型投資若累積餘額已超過
2500萬元(不含)或債權型之投資
累積餘額一億元,超過部份的投
資,均一律須經董事會核准後始得
為之。
()
2.有價證券取得及處分之決策
程序如下
A.資金調度型投資:
屬財務部門資金調度的一部份,由
財務部門依資金運用狀況自行操
作,不受額度限制。但除國內債權
型基金外,其他資金調度型投資尚
需經董事長及總經理的核可始可
為之。
B.國內債權型基金以外之有價證
券投資:
500萬元()以內之股權型投資及
2500萬元()以內之債權型投
資,由財務部門提案,呈請董事長
及總經理核決;500萬元以上之股
權型投資及2500萬元以上之債權
投資,由財務部門提案,呈請董事
會核決。
債權型投資項目含「類債券型投資
」。類債券型投資包括可贖回的可
轉債及以配息收入為目的的特別
股兩種。
股權型投資若累積餘額已超過
2500萬元(不含)或債權型(含類債
券型投資)之投資累積餘額一億元
(不含),超過部份的投資,均一律
須經董事會核准後始得為之。
適應金
融環境
的變
化,修改
類債券
型投資
的項目
及額度。
第十七
條、制
()訂紀
17.120120628日修訂。
17.220130618日修訂。
17.320140624日修訂。
17.420170622日修訂。
17.520190627日修訂。
17.620200623日修訂。
17.120120628日修訂。
17.220130618日修訂。
17.320140624日修訂。
17.420170622日修訂。
17.520190627日修訂。
17.620200623日修訂。
17.720210623日修訂。

3

決議:

4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擬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提請討論。

說明:為配合證交法、公司法及主管機關相關規定,擬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 理程序」,修訂條文對照表詳如下表 :

作業辦法 原條文 修正條文 說明
2.3權責
劃分
2.3.5稽核單位之職責
a.應定期瞭解衍生性商品交易
內部控制之允當性,並按月稽核
交易部門對從事衍生性商品交
易處理程序之遵循情形,作成稽
核報告,送呈總經理。如發現重
大違規情事,應以書面通知審計
委員會。
b.每年2月底前將前項稽核報告
併同內部稽核作業年度查核計
劃執行情形,向證期會申報,並
於每年5月底前將異常事項改
善情形向證期會申報備查。
2.3.5稽核單位之職責
a.應定期瞭解衍生性商品交易內
部控制之允當性,並按月稽核交
易部門對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處理程序之遵循情形,作成稽核
報告,送呈董事長。如發現重大
違規情事,應以書面通知審計委
員會。
b.每年2月底前將前項稽核報告
併同內部稽核作業年度查核計
劃執行情形,向證期會申報,並
於每年5月底前將異常事項改善
情形向證期會申報備查。
稽核
報告
呈報
對象
為董
事長。
第十二條:()訂紀錄:
12.1初訂於1996729日。
12.2修訂於2003613日。
12.3修訂於2006614日。
12.4修訂於2009616日。
12.5修訂於2017622日。
12.6修訂於2019627日。
第十二條:()訂紀錄:
12.1初訂於1996729日。
12.2修訂於2003613日。
12.3修訂於2006614日。
12.4修訂於2009616日。
12.5修訂於2017622日。
12.6修訂於2019627日。
12.7修訂於2021623日。

決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