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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3
Apr 1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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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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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 职责。在2022 年,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了 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 效的监督,并不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本年度公司能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范运作,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程序合法.公司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勤勉尽责,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监事会共召开16 次会议:
| 监事会会议情况 | 监事会会议议题 |
|---|---|
| 第十届第十九次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第十届第二十次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第十届第二十一次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第十届第二十二次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第十届第二十三次 |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公司2021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 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 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申请的议案》、《关于2022 年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2022 年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开展2022 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议案》、《关于续聘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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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届第二十四次 |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
|---|---|
| 第十届第二十五次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 2022 年5 月6 日 |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 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
| 第十届第二十六次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第十届第二十七次 | 《关于回购注销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股份 的议案》 |
| 第十届第二十八次 |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
| 第十届第二十九次 |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 第十届第三十次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第十届第三十一次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
| 第十届第三十二次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 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议案》 |
| 第十届第三十三次 |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
| 第十届第三十四次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 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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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 序、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经检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内控制度健全,有效控制了公司的各项经营风险。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 认真的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内控机制 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就募集资金置的使用、暂时补流、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等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安排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 的合理、合法的决策,相关程序符合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 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体现了市场公平的原则,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行为,未发 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现象。
(五)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 审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此次预留授 予事项。
监事会对《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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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解禁、回购、注销等事项符合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 票解禁、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
(六)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本年度公司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公司重 大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勤勉 尽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三、2023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 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 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 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4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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