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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0
Mar 3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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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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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之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600711 股票简称: ST 雄震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孙汉宗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林村田头社19 号 通讯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林村田头社19 号
签署日期:2010 年3 月2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孙汉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 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厦门雄震矿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机构全体成员共同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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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 |
|---|---|
| 释 义 | 3 |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
|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
|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
|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
|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8 |
|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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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本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孙汉宗 |
|---|---|
| ST 雄震/上市公司/公司 | 指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股份认购合同》 | 指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0 年3 月27 日签订的关 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认购上市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的1200 万 股股份的认购合同 |
| 本次非公开发行 | 指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少于1200 万股面值 为人民币1.00 元的普通股票 |
| 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登记机构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 | 指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本报告书 | 指孙汉宗关于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
| 元 | 指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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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孙汉宗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林村田头社19 号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林村田头社19 号 通讯方式: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林村田头社19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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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较强的实力,也对IT贸易与有色金属矿产采掘业行业前 景看好,并对上市公司发展前景具有信心。经过接触与沟通,双方对上市公司未 来的经营发展理念比较一致,因此达成了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共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继续增持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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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2010 年 3 月 2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股份认购合同》,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此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 象之一,拟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中的 1200 万股股份。
二、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经上市公司2010 年3 月28 日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议案》,并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决议有 效期内处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六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的90%,即10.22 元。信息披露义 务人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200 万股A 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 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00 万股, 占上市公司发行后全部股本的7.35%。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份有锁定期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内未与上市公司发生过交易,截止本报告书签署 日,也无未来交易的安排。
6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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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 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 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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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孙汉宗的身份证复印件;
-
2、孙汉宗的股份认购合同;
-
4、孙汉宗的声明与自查报告。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9
(本页无正文,为孙汉宗关于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签名:孙汉宗
2010 年3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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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
上市公司所在 地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2 号中 闽大厦9 楼01 单元B 座 |
||
| 股票简称 | 上市公司 | 股票代码 | 600711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孙汉宗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注册地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林村田头 社19 号 |
||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 动人 |
有 □ 无 □ √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 否□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 人 |
是 □ 否□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
协议转让 □ 间接方式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 其他 □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持股数量: | 0 股 持股比例: |
0% |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
持股数量: 变动数量: |
1200 万股 持股比例: 增加1200 万股 变动比例: |
7.35% 增加7.35%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
是 □ 否□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继续增持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意 向;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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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无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 否 □ 无 √□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填表说明:
-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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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汉宗
日 期: 2010 年3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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