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3
Apr 19, 2023
56939_rns_2023-04-19_67bc9ef7-9405-470e-acbe-1307fabbd93e.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年度 报告编制工作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2号——业务办理》以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盛屯矿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 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 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独立董事应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的汇报。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 初审意见;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 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 情形,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未获采纳时可拒绝 出席董事会,并要求公司披露其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公司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 事人签字。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高度关注公司年审期间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一旦发生改聘情形,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公司及时向厦门证监局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等重大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七条 独立董事及相关涉密人员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年 度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年度报告的内 容。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 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九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与解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