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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r 1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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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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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04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盛屯转债”赎回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数量:人民币3,546,000 元
●赎回兑付总金额:人民币3,547,560.24 元
●赎回登记日:2022 年3 月17 日
●赎回价格:100.044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2 年3 月18 日
●可转债摘牌日:2022 年3 月18 日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自2022 年1 月25 日至2022 年2 月21 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盛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6.33 元/股),根 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约定,已触发“盛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2 年2 月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 赎回“盛屯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盛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 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本公司的《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盛屯转债”持有 人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2 年1 月25 日至2022 年2 月21 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盛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即6.33 元/股),已触发“盛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程序履行情况
2022 年2 月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 赎回“盛屯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盛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 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后续“盛屯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确定有关赎回时间、程序、价格及付款方式等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2 年2 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提前赎回“盛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公司于2022 年3 月2 日披露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盛 屯转债”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并与2022 年3 月3 日至2022 年 3 月17 日期间发布了七次关于实施“盛屯转债”赎回的提示性公告,相关赎回 事项如下:
1、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2 年3 月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盛屯转债”的全部 持有人。
2、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044
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2 年3 月2 日至2023 年3 月1 日)的票面年利率为1%;
计息天数自起息日2022 年3 月2 日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2 年3 月18 日 (算头不算尾)共16 天;
当期应计利息=100×1%×16/365=0.044 元/张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43=100.044 元/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 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面值每1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人 民币100.044 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035 元(税后)。可转换 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 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 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于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面值每 1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044 元(含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 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投资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34 号)规定,自2021 年11 月7 日起至2025 年 12 月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 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持有人实际面值每100 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044 元。
3、赎回款发放日
赎回款发放日为2022 年3 月18 日。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赎回余额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3 月17 日)收市后,“盛屯转债”余额为人民币 3,546,000 元,占“盛屯转债”发行总额人民币2,386,456,000 元的0.15%, (二)转股情况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3 月17 日)收市后,累计共有2,382,910,000 元 “盛屯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占“盛屯转债”发行总额的99.85%,累计转股 数量为488,513,067 股,占“盛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1.17%。
自2022 年1 月1 日至2022 年3 月17 日,共有379,910,000 元“盛屯转债” 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78,009,078 股。期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引起的股 份变动情况如下:
| 变动前 | 变动后 | ||
|---|---|---|---|
| 股份类别 | 本次可转债转股 | ||
| (2021 年12 月31 日) | (2022 年3 月17 日) | ||
| 有限售条 | |||
| 141,260,961 | - | 141,260,961 | |
| 件流通股 | |||
| 无限售条 | |||
| 2,605,882,223 | 78,009,078 | 2,683,891,301 | |
| 件流通股 | |||
| 总股本 | 2,747,143,184 | 78,009,078 | 2,825,152,262 |
(三)可转债停止交易及转股情况
2022 年3 月18 日起,“盛屯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尚未转股的3,546,000 元“盛屯转债”将全部冻结。
(四)赎回兑付金额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 司”)提供的数据,公司本次赎回可转债的数量为35,460 张,赎回兑付的总金额 为人民币3,547,560.24 元,赎回款发放日为2022 年3 月18 日。
(五)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可转债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3,547,560.24 元,不会对公司现金流 造成重大影响。本次“盛屯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825,152,262 股,由于公司股本增加,短期内对公司每股收益将有所摊薄。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后续事项
自2022 年3 月18 日起,“盛屯转债”(转债代码:110066)将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摘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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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2 年3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