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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r 1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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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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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040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盛屯转债”赎回的最后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2 年3 月17 日
●赎回价格:100.044 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2 年3 月18 日
●赎回登记日收市前,“盛屯转债”持有人可以继续选择交易,或者以转股 价格4.87 元/股转为公司股份。截至2022 年3 月16 日收市后距离2022 年3 月 17 日(可转债赎回登记日)仅剩1 个交易日,特此提醒“盛屯转债”持有人注 意在期限内转股或卖出。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即2022 年3 月18 日)起,“盛屯转债”将停止 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盛屯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赎 回发行在外的全部可转债)。
●风险提示: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盛屯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 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2022 年3 月17 日之前或当日完 成交易或转股,否则可能面临投资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 定,注意投资风险。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自 2022 年1 月25 日至2022 年2 月21 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盛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6.33 元/股), 根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约定,已触发“盛屯转债”的赎回条款。
2022 年2 月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 赎回“盛屯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盛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 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本公司的《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盛屯转债”持 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 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盛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2 年1 月25 日至2022 年2 月21 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盛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即6.33 元/股),已触发“盛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2 年3 月17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盛屯转债”的全部持 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044 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
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2 年 3 月 2 日至 2023 年 3 月 1 日)的票面年利率为 1%; 计息天数自起息日 2022 年 3 月 2 日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 2022 年 3 月 18 日
- (算头不算尾)共 16 天;
当期应计利息=100×1%×16/365=0.044 元/张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43=100.044 元/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 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面值每 1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人 民币 100.044 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035 元(税后)。可转换公 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 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 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对于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面值每 1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044 元(含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
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投资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 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34 号)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 QFII、 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持有人实际面值每 100 元可转换公司 债券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044 元。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盛屯转 债”赎回提示公告至少3 次,通知“盛屯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 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 “ 盛屯转债 ” 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本次赎回结束后,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 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
赎回款发放日为2022 年3 月18 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 人相应的“盛屯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 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 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2 年3 月17 日前(含当日),“盛屯转债”持有人可按公司 可转债面值(100 元/张),以当前转股价格4.87 元/股转为公司股份。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2 年3 月18 日)起,“盛屯转债”将停止交易 和转股。
三、风险提示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赎回登记日收市前,“盛屯转债” 持有人可以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转股价格4.87 元/股转为公司股
份。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盛屯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 股,按照债券面值100 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 成后,“盛屯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如投资者持有的“盛屯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 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本次可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盛屯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 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2022 年3 月17 日之前或当日完成交易或转 股,否则可能面临投资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注意 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2-5891697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3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