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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n 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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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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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0-05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风险提示: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基于双方战略目标, 为加强双方业务合作而签订的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将根据实际情 况推进,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2020 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本次协 议对公司2020 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源”) 法定代表人:杨金洪

注册资本:18,867.92 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锂电池材料及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 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 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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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厦钨新能源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钨业”) 的控股子公司,厦门钨业持有厦钨新能源61.29%的股权。厦钨新能源与盛屯矿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于2020 年5 月29 日在福建省厦门市签订。

  •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主要内容、合作模式和合作机制

  • 1、合作背景

盛屯矿业具有国内外有色金属资源开发的经验和优势,拥有优质的钴、镍等 矿山及原料生产资源;乙方具有钴酸锂、三元材料及前驱体的研发和制造优势, 目前锂离子电池材料产销量处于行业领先水平,预计将来有较大的扩产计划,对 钴、镍、锂金属需求巨大。

2、合作主要内容和模式

  • (1)钴资源开发和应用

①盛屯矿业秉承市场化原则,在同等商务条件下应优先销售含钴原料、四氧 化三钴等产品给厦钨新能源;

②厦钨新能源秉承市场化原则,在同等商务条件下应优先采购来自盛屯矿业 的含钴原料、四氧化三钴等产品;

③因四氧化三钴等相关产品设计品质认证问题,厦钨新能源在本协议签署后 将加速推进认证工作;

④原则上厦钨新能源从盛屯矿业购买的钴中间品应在盛屯矿业全资子公司 珠海市科立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立鑫”)进行加工,厦钨新 能源从其它渠道购买的原料应在市场同等商务条件下优先考虑珠海科立鑫。

(2)镍资源开发和应用方面

①以市场化原则,盛屯矿业优先销售镍中间品、硫酸镍、三元前驱体等产品 给厦钨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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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厦钨新能源优先对盛屯矿业产品进行品质认证、采购使用和相应的技术交 流。

  • ③必要时,协议双方可相互安排委托加工。

3、合作机制

①建立双方高层定期会晤机制,指导合作方向和确定重大合作事项,了解合 作项目的进展情况,解决合作中需协调事宜。

②建立战略合作协商推进机制。双方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共同协商推进本协 议框架下合作事项,并向双方高层领导提交合作进展情况报告和有关建议。

③建立业务调研对接机制。双方根据业务需求,由牵头单位组织协调双方业 务部门及相关出资企业进行调研互访,磋商合作事宜。双方业务对口单位建立日 常工作对接机制,加强相互间工作衔接,畅通联系渠道,共享合作信息,共同推 动落实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

(二)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 效。

(三)其他条款

  •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中的具体事宜需另行协商,并在正式

  • 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

  • 2、对于合作中的分歧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 解决,共同致力于合作的深化,不断拓展领域。

  • 3、协议双方承诺对在合作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及与合作伙伴有关联的商 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预计对公司2020 年度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将建立起双方更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各 自优质资产、业务、人才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加强产业链上下游联合,提升 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稳定公司在新能源金属领域的市场份额,扩大公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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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增强公司效益,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

四、风险提示

  •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

  • 达成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双方将在本协议指导原则下推进各项合作业务。

2、在合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在具体合作 事项上将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以到达双方合作共赢的目的,具体合作项目受政 策,市场,技术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6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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