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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Sep 1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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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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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5-10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盛屯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金属),上海盛屯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保理”)

  • 本次担保总金额:人民币40000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 年 9 月 15 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 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盛屯金属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上海盛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公司同意为盛屯金属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风险敞口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为盛屯金属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同意为盛屯保理向菁盛基金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 围包括盛屯保理应支付的应收账款回购价款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 费用等,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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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盛屯金属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3 亿元,经营范围:批发零 售矿产品(国家专控除外)、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机电产品、家电及电子产品、 纺织品、建筑材料、工艺品、日用品;销售有色金属、稀有稀土金属及其制品; 未涉及前置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 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法定代表人:应海珍。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盛屯金属总资产为 1,153,167,609.84 元,净资产为 368,935,000.14 元,总负债为 784,232,609.70 元,资产负债率为 68.01%。

(二)、上海盛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公司 经营范围:国内保理,出口保理,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平 台开发与制作;其他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应海珍。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上海盛屯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48,099,088.58 元,净资产为 215,897,594.84 元,总负债为 32,201,493.74 元,资产负债率为 12.9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业务发展需要,盛屯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金属”)拟向厦门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风险敞口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补充公司运营 流动资金需求,期限为一年。公司同意为盛屯金属在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的风险敞口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盛屯金属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 20000 万元综合 授信,补充公司运营流动资金需求,期限为一年。公司同意为盛屯金属在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因业务发展需要, 盛屯保理拟以其应收账款向上海益菁汇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益菁汇”)发起设立私募基金“菁盛稳健 1 号私募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为“菁盛基金”)进行转让,并约定转让日起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一 年)回购,回购价款=回购本金+回购溢价款,回购本金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 亿 元。公司同意为盛屯保理向菁盛基金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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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包括盛屯保理应支付的应收账款回购价款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 费用等,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屯金属有限公司、上海盛屯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 [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 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 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 相关规定不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的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包含本次担保金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 保总额为 110,471.72 万元,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38%。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9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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