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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ul 2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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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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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 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5-08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29 文核准,2014 年6 月,本公 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共收到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以货币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 1,037,599,08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保荐费用16,000,000.00 元及待付的 其它发行费用2,311,148.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19,287,932.00 元, 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证天通[2014]验字第 1-1143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 年6 月10 日全部到帐,存放于 本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 年7 月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向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9,9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截至2015 年7 月24 日,公司已将99,000,000 元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之 内。
2015年7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 东创造更大效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质保量、有序实施的前提下,拟使 用4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 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 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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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此次以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此 次以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长城证券关于盛屯矿业将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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