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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ul 1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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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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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于2015年7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姚雄杰签 订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等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 了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就相关事项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二)因受限于法律规定及政策调整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对《关于逐项审议公 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的发行对象进行调整,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相关事项。
(三)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相应调整制定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文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出具的反 馈意见,经协商一致,姚雄杰不再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与姚雄 杰终止了原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并签署相应的终止协议。此事 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上述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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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刘宗柳 秦桂森 蔡明阳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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