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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May 1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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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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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 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临 2013- 03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 盛屯矿业、公司 | 指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盛屯集团 | 指 |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
| 汇添富基金专户-盛 世资产管理计划 |
指 | 盛世成长双喜添富牛1号资产管理计划 |
| 盛屯投资、深圳盛屯 | 指 | 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新长融 | 指 | 深圳新长融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和科发 | 指 | 上海和科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 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
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2、公 司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10%;公司 - 高级管理人员、骨干员工自筹资金设立的汇添富基金专户 盛世资产 管理计划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6%;公司拟用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控股股东盛屯集团持有的盛屯投资 14.29%股权,购买公司关联方新长融持有的盛屯投资14.29%股权, 及购买公司关联方和科发持有的盛屯投资7.14%股权。盛屯投资、贵 州华金尚未进行审计、评估,因此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交易价格 根据最终评估值协商确定。盛屯投资100%股权预估值为8.4 亿元。 3、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有利于增加公司资源储备,增强公司资本 实力,降低财务风险,增强盈利能力,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为公司股东带来持续、良好的投资回报。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时, 关联董事陈东、应海珍、孙建成已对相关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5、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 证监会的核准。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应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
- 盛屯矿业拟向姚雄杰先生、汇添富基金专户 盛世资产管理计划
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财务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机构投资 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在内的不超 过十名(含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 “ ” “ ” 次发行 、非公开发行 或 本次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16,277 万股(含 16,277 万股) 。其中,姚雄杰先生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规模的 10%, - 汇添富基金专户 盛世资产管理计划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规模的 6%。2013 年 5 月 16 日,盛屯矿业与姚雄杰先生、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 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拟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盛屯集团持有盛屯投资 的14.29%股份,及新长融持有盛屯投资的14.29%股份,和科发持有 盛屯投资的 7.14%股权。2013 年 5 月 16 日,盛屯矿业与盛屯集团签 署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 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与新长融签署了《深圳 新长融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 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与和科发签署了《上海 和科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姚雄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盛屯集团现持有公司21.8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盛
屯集团构成关联方。
- 汇添富基金专户 盛世资产管理计划是汇添富基金设立的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拟由盛屯矿业高级管理人员、骨干员工自筹资金后交由 - 汇添富基金设立和管理。公司与汇添富基金专户 盛世资产管理计划 构成关联方。
新长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孙林系公司董事孙建成之子,孙建成、 孙林均为新长融合伙人。公司与新长融构成关联方。
和科发合伙人唐诗佳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盛屯投资执行董事、 贵州贵力执行董事、贵州华金董事长,公司与和科发构成关联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公司向盛屯 - 集团、汇添富基金专户 盛世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本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购买盛屯集团、新长融、和科发所持盛屯 投资之股权的行为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议案的表决情况及需要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对 于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陈东、应海珍、孙建成回避了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及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已在董事会前由独立 董事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及获得 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盛屯集团作为该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就上述交 易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盛屯集团基本情况
盛屯集团,注册资本43,000 万元,实收资本43,000 万元,法定 代表人为姚娟英,公司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创新科技广场 B412-39。经营范围包括工业、矿业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人才中介、证券、 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可经营)。盛屯集团持有公司21.86%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2、姚雄杰先生
性别:男;国籍:中国;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核心业务、关联企 业情况:姚雄杰控制的核心企业是盛屯矿业;核心业务是通过盛屯矿 业开展有色金属开采和综合贸易业务;姚雄杰所控制的关联企业情况 均已公开披露,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 文件。
3、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
- 汇添富基金专户 盛世资产管理计划集合盛屯矿业高级管理人 员、骨干员工的自有资金,拟通过汇添富基金专户集中持有盛屯矿业 股份。该资产管理计划专门用于投资盛屯矿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
4、新长融
新长融主要经营场所为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1099 号C 区16 栋 203;成立日期2011 年6 月7 日;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 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顾问(不含证券咨询、人才中 介服务、培训和其它限制项目)。新长融持有盛屯投资14.29%股权。 5、和科发
和科发主要经营场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939 号3 栋103 室; 成立日期2011 年8 月18 日;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 围: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和科发持 有盛屯投资7.14%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
姚雄杰先生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10%。 汇 - 添富基金专户 盛世资产管理计划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份的6%。
公司拟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购买盛屯集团持有的盛屯 投资14.29%股权,新长融持有的盛屯投资14.29%股权,及和科发持有 的盛屯投资7.14%股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姚雄杰签订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姚雄杰之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 1、合同主体、发行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盛屯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2、签订日期:2013 年5 月16 日
-
3、认购方式
姚雄杰以现金作为认购盛屯矿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价。 4、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盛屯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 行核准文件后,由盛屯矿业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如盛屯矿业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认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姚雄杰承诺按照盛屯矿业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认购。
5、认购数量
经双方协商一致,姚雄杰认购盛屯矿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 量为本次发行规模的10%。
如盛屯矿业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认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对价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盛屯矿业在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后向盛 屯集团发出股份认购确认通知,通知中应当明确载明认购价格、认购 数量、认购金额等内容。姚雄杰应按照盛屯矿业发出的前述股份认购 确认通知要求的时间、方式将本次交易的股份认购款汇至盛屯矿业书 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7、限售期
姚雄杰承诺在盛屯矿业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 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 8、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双方同意,本协议由双方盖章并经其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后成立。
协议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生效:
(1)盛屯矿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及本 协议;
(2)盛屯矿业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
-
9、协议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无。
-
10、违约责任条款。
任何一方对因其违反本协议或其项下任何声明或保证而使对方 承担或遭受的任何损失、索赔及费用,应向对方进行足额赔偿。
(二)公司与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盛屯 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盛世成长双喜添富牛1 号资产管理计划之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发行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盛世成长双喜添富牛1 号资产管理计划
2、签订日期:2013 年5 月16 日
- 3、认购方式
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以现金作为认购盛屯矿业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价。
4、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盛屯矿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 行核准文件后,由盛屯矿业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如盛屯矿业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认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承诺按照盛屯矿业董事会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
5、认购数量
经双方协商一致,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盛屯
矿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本次发行规模的6%。
如盛屯矿业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认购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对价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盛屯矿业在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后向汇 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发出股份认购确认通知,通知中应 当明确载明认购价格、认购数量、认购金额等内容。汇添富基金专户 -盛世资产管理计划应按照盛屯矿业发出的前述股份认购确认通知要 求的时间、方式将本次交易的股份认购款汇至盛屯矿业书面指定的银 行账户。
7、限售期
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承诺在盛屯矿业本次非公开 发行中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 转让。
- 8、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双方同意,本协议由双方盖章并经其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后成立。
协议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生效:
(1)盛屯矿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及本 协议;
- (2)盛屯矿业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
- (3)本次资产管理计划获得审批成立。
9、协议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无。
10、违约责任条款
任何一方对因其违反本协议或其项下任何声明或保证而使对方 承担或遭受的任何损失、索赔及费用,应向对方进行足额赔偿。
(三)公司与盛屯集团签订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 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意 向书》的主要内容:
- 1、标的股权
盛屯集团有意向将其在深圳盛屯所持全部股权,即深圳盛屯注册 资本的14.29%(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 万元)转让给盛屯矿业, 盛屯矿业同意受让前述股权。
- 2、定价依据
深圳盛屯全部股权预估价格为人民币8.4 亿元。甲、乙双方一致 同意,根据甲乙双方认可聘请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深圳 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整体权益进行评估。
标的股权的评估基准日为2012 年12 月31 日。
- 3、股权转让协议时机
双方同意,本意向书由双方盖章并经其各自的执行合伙人/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生效。
在本《股权转让意向书》第二条评估值最终确定后,双方以此为 基础协商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双方依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履行本次股权转让行为。
(四)公司与新长融签订的《深圳新长融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标的股权
新长融有意向将其在深圳盛屯所持全部股权,即深圳盛屯注册资 本的14.29%(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 万元)转让给盛屯矿业,盛 屯矿业同意受让前述股权。
2、定价依据
深圳盛屯全部股权预估价格为人民币8.4 亿元。甲、乙双方一致 同意,根据甲乙双方认可聘请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深圳 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整体权益进行评估。
标的股权的评估基准日为2012 年12 月31 日。
- 3、股权转让协议时机
双方同意,本意向书由双方盖章并经其各自的执行合伙人/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生效。
在本《股权转让意向书》第二条评估值最终确定后,双方以此为
基础协商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双方依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履行本次股权转让行为。
(五)公司与和科发签订的《上海和科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 限合伙)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标的股权
和科发有意向将其在深圳盛屯所持全部股权,即深圳盛屯注册资 本的7.14%(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 万元)转让给盛屯矿业,盛 屯矿业同意受让前述股权。
2、定价依据
深圳盛屯全部股权预估价格为人民币8.4 亿元。甲、乙双方一致 同意,根据甲乙双方认可聘请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深圳 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整体权益进行评估。
标的股权的评估基准日为2012 年12 月31 日。
3、股权转让协议时机
双方同意,本意向书由双方盖章并经其各自的执行合伙人/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生效。
在本《股权转让意向书》第二条评估值最终确定后,双方以此为 基础协商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双方依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履行本次股权转让行为。
五、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决议公 告日(2013年5月2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8.77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 则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底价做相应调整。
盛屯集团和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不参与本次发行 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 同价格认购。
盛屯投资、贵州华金尚未进行审计、评估,因此交易价格尚未最 终确定,交易价格根据最终评估值协商确定。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资 产评估结果等将在本预案的补充公告中予以披露,届时,公司将再次 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补充决议,并编制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的补充公告。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盛屯投资85.71%股
权和收购贵州华金3%股权(其中盛屯集团持有盛屯投资14.29%股权、 新长融持有盛屯投资14.29%股权、和科发持有盛屯投资7.14%股权)。 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拥有盛屯投资100%的股权,直接和间接拥有贵 州华金100%的股权,本次收购将为公司增加黄金储备,同时消除潜 在的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仍然为有色金属矿采选和综合贸易。 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开展金精矿综合利用项目后,有利于增强了公司盈 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源储备将增加,资本实力将增强,有利 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增强盈利能力,并为后续业务 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为公司股东带来持续、良好的投资回报,提升公 司的市场形象。
(三)对公司股东结构和高层人员结构的影响
目前,盛屯集团持有公司9,912.87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6%,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盛屯集团和实际控制人 姚雄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本总额为18.73%,盛屯集团仍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姚娟英、姚雄杰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使 公司的控股权发生变化。
另外,公司暂无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需对高管人员及其结构进行 调整的事项。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均相应增加,公司的资产 负债率有所降低,财务抗风险能力增强。同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 的资本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也为公司后续业务开拓提供良好的资本 保障。
(五)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收购盛屯投资和贵州华金股权将 丰富公司资源储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募投实施金精矿综合利 用项目,可以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资大有同盛,使大有 同盛等资产结构得到优化,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盈利能力。增资贵州 华金,有利于进一步勘探,增加贵州华金储量规模。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展规模,增强盈利能力。
(六)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入量将相应增加;在募集资金投资使用后,公司投资活动 现金流出量也将大幅度增加;由于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经营活动现金 净流量将逐步增加。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战略,有利于 公司降低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股东提供 长期稳定的回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看
好,有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延续和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六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规定。
3.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之一的姚雄杰为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之一的汇添富基金专户 -盛世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方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同 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拟向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 团有限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4.29%股 权,向深圳新长融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其持有的盛屯投资14.29% 股权,新长融与公司董事孙建成存在关联关系,向上海和科发股权投 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其持有的盛屯投资7.14%股权,和科发 与公司副总经理唐诗佳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陈东、应海珍、孙建成在董事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按 照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推进相关工作。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之 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三)《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盛世成长双喜添富牛1号 资产管理计划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四)《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关 于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
(五)《深圳新长融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
(六)《上海和科发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与盛屯矿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 书》
(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八)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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