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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Mar 1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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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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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阅,并对公司以下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继续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鹭华、任力、涂连东 2022 年3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