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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ug 2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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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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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现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一、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 编制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对财务报表部分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采用追溯 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作相应调整。公司按照财会【2019】6 号要求 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 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

二、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自2019 年1 月1 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新准则编制财务报 表, 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2019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公司执 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未对2018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公司2018 年度 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

三、会计准则修订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 的规定,对2019 年1 月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 对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本准 则对公司2018 年度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的规定, 对2019 年1 月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进行调整,对2019 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本准则对公司2018 年度财务指标 不产生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 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