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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ug 15, 2016

56939_rns_2016-08-15_bca09175-a471-493b-a9ae-13a5eb522a9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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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翁雄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聘任副总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翁 雄先生的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 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我们同意聘请翁雄先生任公司 副总裁兼任财务总监,分管公司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及内控管理。

二、《关于公司与深圳市盛屯稀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非洲刚果(金) 年产 3500t 钴、 10000t 铜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 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中关联董事陈东先生、方 兴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和交易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 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刘宗柳、秦桂森、蔡明阳

2016 年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