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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Nov 3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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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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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 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5-13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 年11 月27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实到3 人。会议由何少平先生主 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兴 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的摊销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埃玛矿业”)于2015 年11 月23 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兴国土资划字【2015】 47 号文,批复确定埃玛矿业铅锌矿可采资源储量为972 万吨,划定矿区范围坐 标。据此批复,埃玛矿业可办采矿许可证范围内新增资源储量319.41 万吨(原采 矿证资源储备量为652.59 万吨)。
为了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进行价值评 估与比较分析,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决定对兴安埃玛 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的摊销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对比
(1)对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单体报表影响:
截止2015 年 变更前原值 变更前已摊销 变更前摊余矿 新增矿量 变更后矿量及 变更后影响
1
| 10 月31 日 | 的矿产量与摊 销额 |
量与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 | |||
|---|---|---|---|---|---|---|
| 矿石量(吨) | 6,525,900.00 | 862,000.66 | 5,663,899.34 | 3,194,100.00 | 8,857,999.34 | 每年开采量少摊销 0.44 元/吨 |
| 采矿权价值 (元) |
23,753,940.68 | 2,012,307.98 | 21,741,632.70 | 21,741,632.70 | ||
| 其中:采矿权 初始价值: |
9,960,452.05 | 1,320,678.39 | 8,639,773.66 | 8,639,773.66 | ||
| 采矿权深部增 加价值: |
13,793,488.63 | 691,629.59 | 13,101,859.04 | 13,101,859.04 | ||
| 采矿权吨摊销 额(吨/元) |
2.89 | 2.45 |
(2)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影响:
| 截止2015 年10 月31 日 |
变更前原值(公允 价值增值部分) |
变更前已摊销的 矿产量与摊销额 |
变更前摊余矿量与 账面价值 |
新增矿量与账 面价值 |
变更后矿量及账面 价值 |
变更后 影响 |
|---|---|---|---|---|---|---|
| 矿石量(吨) | 6,525,900.00 | 862,000.66 | 5,663,899.34 | 3,194,100.00 | 8,857,999.34 | 每年开 采量少 摊 销 58.21 元 /吨 |
| 采矿权价值(元) | 1,336,077,847.95 | 176,478,800.07 | 1,159,599,047.88 | 1,297,935,690.27 | ||
| 采矿权吨摊销额 (吨/元) |
204.73 | 204.73 | 204.73 | 146.53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 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须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 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不影响公司2015 年度的利润。会计估 计变更实施开始时间为2016 年1 月1 日。
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影响如下:
对兴安埃玛矿业有限公司:无形资产-采矿权摊销减少约0.44 元/吨,预计 将使该公司 2016 年度采矿权(按30 万吨预计)摊销额减少 13.2 万元,净利润增 加约11.22 万元;
2
对集团合并报表公允价值增值摊销影响如下:采矿权公允价值增值摊销降低 约58.21 元/吨,预计将使2016 年合并报表采矿权(按30 万吨预计)摊销额减少 1746.30 万元,净利润增加约1309.72 万元;
上述两项预计将影响公司2016 年合并报表采矿权(按30 万吨预计)摊销额减 少1759.50 万元,净利润增加约1320.94 万元;(上述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为准)。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 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盛屯矿业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12 月1 日
3
附件:候选人简历
1、方兴先生简历:
方兴先生,男,1991 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厦门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 工作经历:2014.07-2015.07 在厦门信息集团工作;2015.07至今在深圳市盛屯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工作。
方兴先生与本公司持有 5%以上股东没有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和一致行 动人没有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
2、邹亚鹏先生简历:
邹亚鹏先生,男,1981 年 12 月出生,硕士学历,厦门大学工学士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作经历: 2003.08 至 2006.08 在厦门大学工作; 2009.03-2010.03 在厦门海翼集团工作;2010.03 至今在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秘办工作,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014.01 至今担任证券部总经理、证券 事务代表。
邹亚鹏先生与本公司持有 5%以上股东没有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和一致 行动人没有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
3、陆李英女士简历:
4
陆李英女士,198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 学士。2007 年至 2008 年先后任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投行五部业务经理,2009 年至 2015 年历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 行事业部三部项目经理及高级经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事业部三部 高级业务总监等,在任职期间曾负责多家公司的股份制改制、辅导及上市工 作,且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再融资等工作。2015 年 8 月加盟我司,现任我司证 券部总经理、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陆李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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