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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Mar 2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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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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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白劭翔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42 号公告、上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本人对2012 年作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履职合规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作为盛屯矿业独立董事,遵循《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遵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执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盛屯矿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有关内部规章制度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盛屯矿业的整体利益和中 小股份的合法权益。
二、参加会议情况
述职年度内,本人作为董事,应参加董事会15次,除3次因工作原因 委托何少平董事表决外,均全部亲自表决。本人作为委员,参加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全部3 次会议,参加战略委员会全部3次会议,提名委员会 全部1次会议。全年未有缺席应参加的董事会有关会议。
述职年度内,股东大会共召开8 次会议。对于经董事会审议的提交
股东股东大会的议案,本人进行了认真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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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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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年度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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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提名、任免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担保事 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事项等认真审议,从自身职责出发审查事 项的合规性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应有的独立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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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履职中发表的有关独立意见已在2012年报、2012年半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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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等临时公告中予以公开披露。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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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年度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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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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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除正常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外,未有其他提议聘用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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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会计师事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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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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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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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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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听取报告和调研情况
评价年度内,本人通过董事会有关会议,定期听取管理层报告,了 解公司经营管理整体情况。2012年,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部门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 发展情况。
日常工作中,本人认真阅读证监会,交易所下发的规章制度及工作
资料,注意了解资本市场,公司有关工作动态。
六、政策法规学习情况
评价年度内,本人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了解、熟悉有色金属行业、 上市公司有关的最新的政策法规,在工作中贯彻落实政策要求,合法合 规开展工作。
回顾一年来相关情况,对照监管规定和行内规章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本人能够遵规守纪、合法合规履职,勤勉尽责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专长, 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与其他同仁共 同保障董事会职能的科学、高效发挥,努力为盛屯矿业公司治理、内部 控制、风险管理和经营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白劭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