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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08
Apr 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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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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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 ST 雄震 公告编号:临2008-32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第四十四次会议于 2008 年 4 月 7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姜振飞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决议。
一、 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 成人员及制定相应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于2008 年2 月25 日在2007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7 人,其中独立董 事3 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考虑到董事会成员的实际情况和 便于工作,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名单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白劭翔担任召集人, 成员为独立董事何少平和董事应海珍。
2、审计委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何少平担任召集人,成员为 董事邱国龙和独立董事白劭翔。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拟定了战 薪酬与考核、审计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同意聘任谢绍芳 先生为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谢绍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主要协 助总经理完成集团各项任务,主抓集团各下属矿业公司生产经营工作。 简历见附件
三、 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支付副总经理年薪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事项及副总经理薪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认为此次聘任 的提名方式、程序及聘任同志任职资格合法、合规,副总经理薪酬的议案的审议、
表决程序、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此次聘任事项及副总经 理薪酬没有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 年 4 月 7 日
附件:
谢绍芳,男,1970 年出生,本科,工程师 教育背景:
1990 年 7 月—1994 年 7 月,成都地质学院地质矿产勘查专业 工作经历:
1994 年 7 月—1995 年 7 月,冶金地质一队
1995 年 7 月—1997 年 8 月,尤溪县浩泽矿业有限公司矿山部 主任 1997 年 8 月—2003 年 8 月,尤溪县浩泽矿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1999 年 10 月—2001 年 11 月,尤溪县浩泽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00 年被中国农业部评为第四届“全国乡镇企业家”
2003 年 8 月—2006 年 7 月,贵溪市冷水镇铅锌矿 总经理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同 意聘任谢绍芳先生为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副总 经理薪酬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根据公司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的提名,聘任谢绍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经过本人对该候选人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认为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提名程序合法,因 此本人同意聘任谢绍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公司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副总经理薪酬方案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其审议、表决程序、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此 次副总经理薪酬方案没有异议。
独立董事:张亦春、何少平、白劭翔 2008 年4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