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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Sep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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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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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盛屯矿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公司”或“上市公司”)2020 年度公开发 行可转债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盛屯矿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6 号文核准,盛屯矿业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公开发行了 23,864,56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238,645.6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236,619.96 万元。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中证天通 【2020】证审字第 0400002 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到账。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对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之募投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
| 1 | 刚果(金)年产30,000吨电铜、 5,800吨粗制氢氧化钴(金属 |
239,057.66 |
170,000.0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
| 量)湿法冶炼项目* |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68,645.62 | 68,645.62 |
| 合计 | 309,057.66 | 238,645.62 |
注:刚果(金)年产 30,000 吨电铜、5,800 吨粗制氢氧化钴(金属量)湿法冶炼项目的 总投资金额为 34,646.04 万美元,本公告中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为:1 美元兑换 6.90 元人民 币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对于盛屯矿业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相关募集 资金,公司设有 8 个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对应项目名称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初始 存放金额 |
利息收入 (累计) |
截至2022 年9 月15 日账户余 额 |
| 刚果(金)年产 30,000吨电铜、 5,800 吨粗制氢 氧化钴(金属 量)湿法冶炼项 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 行(4100020729200051414) |
45,000.00 | 58.81 | 1,079.6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29680100100962592) |
45,000.00 | 90.26 | 947.84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吕岭支行 (352000665013000245184) |
40,000.00 | 43.16 | 311.09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8114901012000146961) |
40,000.00 | 57.54 | 48.09 | |
| 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 行 (755901567810205) |
20,000.00 | 0.17 | 已销户 |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故宫支行 (80116700000967) |
20,000.00 | 0.19 | 已销户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会展中心支 行 (429978781468) |
20,000.00 | 0.55 | 已销户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 心支行(40328001040059340) |
6,763.73 | 0.06 | 已销户 | |
| 合计 | 236,763.73 | 250.74 | 2,386.62 |
注:截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本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 97,00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到期归还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已到期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情况
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已按时将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时将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999.99 万元,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时将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 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时将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 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时将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2,000.00 万元,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 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时将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已按时将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 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已按时将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2 、尚未到期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0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中,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97,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 至本公告日,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2,000.00 万元,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日,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日,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 定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日,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预案(修订 稿)》,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累计向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70,860.78 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9,139.22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41.90%。各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和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 截至2022 年9 月15 | ||||
|---|---|---|---|---|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 ||||
|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日累计投入金额 | 项目进度 | |
| 总额(万元) | ||||
| (万元) | ||||
| 刚果(金)年产30,000吨电铜、 | ||||
| 1 | 5,800 吨粗制氢氧化钴(金属 | 170,000.00 | 70,860.78 |
已投产 |
| 量)湿法冶炼项目 |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68,645.62 | 68,645.62 |
已完成 |
注:“刚果(金)年产 30,000 吨电铜、5,800 吨粗制氢氧化钴(金属量)湿法冶炼项目” 尚有应付未支付的合同尾款 10,440.75 万元(按 1 美元=6.9101 元换算)。上述募投项目节余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款项将继续用募集资金专户的余款
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款项将全部由公司自有 资金支付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刚果(金)年产 30,000 吨电铜、5,800 吨粗 制氢氧化钴(金属量)湿法冶炼项目”。截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上述项目已建 成投产,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170,000.00 万元,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合计 70,860.78 万元,利息与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合计为 247.40 万元,节 余募集资金合计 99,386.62 万元。
四、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截至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刚果(金)年产 30,000 吨电铜、5,800 吨粗 制氢氧化钴(金属量)湿法冶炼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 99,386.62 万元,系尚需支 付的项目合同尾款、利息与理财收益以及项目节余资金合计金额,其中尚需支付 的项目合同尾款为 10,440.75 万元。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 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 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CCR 项目的稳定运营、技改扩建、高效生产为 CCM 项目的建设积累了 丰富的经验,各项资源利用效率高;同时,为了把握了市场趋势,公司优化了原 料结构和开发策略,精益投入规模;由于 CCR 和 CCM 两个项目毗邻,产品、 工艺相同,CCM 在建设时进行了统一规划,避免了重复建设,节约投资;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约 247.40 万元。
以上原因共产生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99,386.62 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截止目前,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刚果(金)年 产 30,000 吨电铜、5,800 吨粗制氢氧化钴(金属量)湿法冶炼项目”已建设完成。
鉴于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着股东利 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 金 99,139.22 万元,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 247.40 万元,合计 99,386.62 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 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上述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 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 予以终止。
六、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对募投项目“刚果(金)年产 30,000 吨电铜、5,800 吨粗制氢氧化钴(金属量) 湿法冶炼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募投项目“刚果 (金)年产 30,000 吨电铜、5,800 吨粗制氢氧化钴(金属量)湿法冶炼项目”进 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关于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 事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 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保 荐机构同意上市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王家骥、李飞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