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Mar 27, 2019
56939_rns_2019-03-27_b54d1b3b-09fb-409e-8495-5f2a6f16348b.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作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要求,对盛屯矿业2018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76 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 2 名投资者发行 179,646,277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发行价格为 8.01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1,438,966,678.77 元,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及 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 1,429,909,508.44 元。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 月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4812000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连同国海证券于 2018 年 1 月分别与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支行、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429,909,508.44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 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余额为 0 元。
| 项目 | 金额(万元) |
|---|---|
| 截至2018年1月19日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 142,990.95 |
|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14,000.00 |
|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128,990.95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 |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 |
|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 - |
|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 - |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目前状态 |
|---|---|---|
| 工商银行厦门思明支行 | 4100020729200012541 | 已注销 |
| 交通银行厦门分行 | 352000665011801170124 | 已注销 |
|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 | 129380100100208852 | 已注销 |
| 中信银行厦门分行 | 8114901012500121335 | 已注销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拟 | 募集资金累 计投入金额 (万元) |
||||
|---|---|---|---|---|---|
| 是否变 | 是否符 合计划 |
||||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万 | 项目进度 | |||
| 更项目 | 元) | ||||
| 恒源鑫茂项目(收购恒源鑫 茂项目80%股权) |
否 | 14,000.00 | 14,000.00 | 是 | 已完成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8,990.95 | 128,990.95 | 是 | 已完成 |
| 合计 | 142,990.95 |
(二)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成,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收益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收购恒源鑫茂 80%股权”及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系对 公司原有业务的扩张及拓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有色金属采选业务将 得到拓展,有利于稳固公司在有色金属采选行业的占有率,从而提升采选业务的利 润率及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生产经营配套项目,不直接产 生效益,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可以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偿债能力。 同时公司将有能力支持矿山技改扩产建设,增加综合贸易流动资金,优化资产结构, 降低财务风险和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投入以下项目:
| 投资金额 (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 1 | 恒源鑫茂项 目 |
收购恒源鑫茂80%股权 | 14,056.79 | 14,000.00 |
| 债权投资恒源鑫茂偿还 股东借款 |
16,110.20 | 16,000.00 | ||
| 2 | 信息化平台项目 | 28,340.00 | 20,000.00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
| 合计 | 258,406.99 | 250,000.00 |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29,909,508.44元少于拟募集资金金额2,500,000,000元,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及各项 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确定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 的具体投资数额,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金额 (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 | 调整后实际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 金(万元) | |||||
| 1 | 恒源鑫茂 项目 |
收购恒源鑫茂80% 股权 |
14,056.79 | 14,000.00 | 14,000.00 |
| 债权投资恒源鑫茂 偿还股东借款 |
16,110.20 | 16,000.00 | |||
|---|---|---|---|---|---|
| 2 | 信息化平台项目 | 28,340.00 | 20,000.00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128,990.95 | |
| 合计 | 258,406.99 | 250,000.00 | 142,990.95 |
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此次调整是根据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此次调整是根据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盛屯矿业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均已及时、准确、完整地进 行了公告。
(二)盛屯矿业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盛屯矿业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唐彬 林举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