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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Jan 2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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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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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
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问题之核查意见
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一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2019年1月16日《并购重组委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以 下简称“《审核结果》”)有关审核意见的要求,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作为资产评估机构,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审核结果》所提问 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就《审核结果》的落实和修订情况逐条书面回复,请 予审核。
问题一、请申请人进一步补充说明资产收益法评估中资本性支出与和非经营 性资产界定的合理性、口径一致性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和 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标的资产收益法评估中资本性支出和非经营性资产界定的合理性、口 径一致性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结果调整的相关说明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除盛屯矿业外四环锌锗其他各股东合计持有的四环 锌锗 97.22%股权。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四环锌锗合并口径总资 产账面价值为 230,009.74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 138,618.45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 值为 91,391.30 万元。
结合评估业务规则及并购重组委员会 2019 年第 1 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有关 审核意见,本机构对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中资本性支出和非经营性资产进行了核 实界定,并对非经营性资产金额进行了调减。
经重新划分资本性支出及非经营性资产,四环锌锗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09,419.60 万元,与原评估结果 220,275.13 万元差异率 4.93%;整体而言,本次 调整对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的影响较小。
(二)资本性支出和非经营性资产界定的合理性、口径一致性
1 、关于资本性支出的补充说明
2
未来年度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剔除溢余、非经营性资产以后的固定资产相关 资产。目前四环锌锗 22 万吨产能预计总投资是 33,130.00 万元,根据目前付款进 度截至评估日在建工程已经投入 18,532.54 万元,预付账款(设备款及工程款 5,985.16 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4,870.37 万元),故基准日后续投入金额为 33,130.00-18,532.54-5,985.16-4,870.37=3,741.93 万元(其中房产投入 2,710.40 万 元,设备投入 1,031.53 万元)。
2 、关于非经营性资产的补充说明
在保持与资本性支出口径一致性的前提下,本次剔除预付账款及其他流动资 产前提下考虑营运资金,对于预付账款(设备款及工程款 5,985.16 万元),其他 非流动资产(4,870.37 万元)在未来年度作为经营性非流动资产考虑。
截至评估基准日,四环锌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4.80 万元;其他 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2,833.37 万元;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值 10.72 万元;递延所得 税资产 245.54 万元。本次评估将上述资产作为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处理。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账面价值 57.84 万元;应付账款 (主要为应付设备款及工程款)账面价值为 4,648.80 万元;应付利息账面价值为 21.91 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为 31.23 万元。本次评估将上述负债作 为非经营性负债处理。
综合上述,本次将该部分资产和负债作为溢余、非经营资产和负债处理,故 合计溢余或非经营净资产共计-1,665.34 万元。
经上述整理评估,企业非经营资产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 | 账面值 | 评估值 |
|---|---|---|---|
| 一 | 非经营性资产 | ||
| 2-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80 | 4.80 |
| 2-2 | 非经营性其他流动资产 | 2,833.37 | 2,833.37 |
| 2-3 | 固定资产清理 | 10.72 | 10.72 |
| 2-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5.54 | 245.54 |
| 二 | 非经营性负债 | ||
| 4-1 | 应付利息 | 21.91 | 21.91 |
| 4-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57.84 | 57.84 |
3
| 4-3 | 非经营性应付账款 | 4,648.80 | 4,648.80 |
|---|---|---|---|
| 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1.23 | 31.23 |
| 非经营性资产净额 | -1,665.34 | -1,665.34 |
(三)资本性支出和非经营性资产重新界定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标的资产收益法评估结果已考虑资本性支出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影响。
经重新划分资本性支出及非经营性资产,四环锌锗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09,419.60 万元,与原评估结果 220,275.13 万元差异率 4.93%;整体而言,本次 调整对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的影响较小。
二、关于标的资产收益法评估结果调整事项的说明
(一)标的资产收益法评估结果调整比例较小
非经营性资产金额调整后,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与原评估结果差 异率为 4.93%,调整比例较小。整体而言,本次调整对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的影响 较小。
(二)标的资产收益法评估结果调整,不影响本次交易作价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标的资产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 仅作为交易各方进行股权交易的价值参考依据,而不能取代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 进行友好协商而确定的交易作价。
本次交易中,交易各方参考评估结果,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作价,并签订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对交易作价进行了明确认可,并经过上市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 2018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对评估报告的修改,根据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属 于董事会的被授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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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资产收益法评估结果调整后,本次交易方案未发生变化,评估 结果调整对本次交易无实质性影响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 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发生变化前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 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中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均未发生变化。因此, 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发生变化前后本次交易方案未发生变化;交易标的收益法评估 结果调整对本次交易无实质性影响。
三、评估师核查意见
评估师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财务状况及评估中资本性支出和非经营性资产 构成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评估师认为:
1、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收益法评估结果调整金额较小,相关调整不影响 本次交易作价;标的资产收益法评估结果调整后,本次交易方案未发生变化,评 估结果调整对本次交易无实质性影响。
2、调整后标的资产收益法评估中资本性支出及非经营性资产界定合理,对 评估结果的影响较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结果调整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属于董事会被授权范围内;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未发生变化,本次评估 值较小调整未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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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并购重组委 员会审核问题之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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