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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tun Mining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Feb 1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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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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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证天通[2015]审字1-1073号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编 制的《关于201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关于2014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是盛屯矿 业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盛屯矿业《关于2014年度盈利预 测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审核工作,以对盛屯矿业《关于201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盛屯矿业的实际情况,实施了 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盛屯矿业《关于201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已根据实际 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盛屯矿业2014度利润预测数与利润实现数的差异情况。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

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 公司201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第四次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和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姚雄 杰、汇添富基金专户-盛世资产管理计划、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 资者、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QFII、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符合相 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6,122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5,115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用途:收购深圳市盛屯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屯投资”)85.71%股权及贵州华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金矿业”)3%股权、增资华金矿业开展勘探项目、锡林郭勒盟银鑫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技改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在采用天健兴业对矿业权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册亨县丫他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天兴 评报字[2013]第45号)、《册亨县板其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3]第44号)和《贵 州省册亨县丫他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3]第46号),用折现现金流量 法的评估方法确认华金矿业采矿权及探矿权评估价值为60,634.05万元的基础上,河南亚太联 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运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华金矿业股东权益和深圳盛屯投资股东权 益进行评估,出具了亚评报字【2013】73号、亚评报字【2013】74号评估报告,确定华金矿 业的股东权益价值为61,440万元,确认深圳盛屯投资的股东权益价值为70,380万元。相应确 定华金矿业3%的股权价值为1,843.20万元,确认深圳盛屯投资85.71%的股权价值为 60,322.70万元,合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的总价为62,165.90万元。

二、2014年盈利预测及实现情况

(一)第四次非公开发行的盈利预测及实现情况

本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过程中,标的公司深圳盛屯投资、华金矿业编制了2013 年度、2014 年度的盈利预测,并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审核报告(中证天 通【2013】审字1-1209号、中证天通【2013】审字1-1208号)。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15】审字1-1069号审计报告。

2014 年度深圳盛屯投资、华金矿业盈利预测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度深圳盛屯投资
2014 年度华金矿业
预测数 3891.43
4334.23
实际实现数 2591.11
2604.89
盈利预测完成率 66.59%
60.10%

三、结论

截止2014 年12 月31 日止,深圳盛屯投资及华金矿业2014 年度净利润实际数未达到盈 利预测数。

华金矿业于 2014 年 10 月底收到册亨县工业和特色产业局《册亨县工业和特色产业局关 于贵州华金矿业有限公司停产的通知》(册工特【 2014 】 51 号)。上述文件表示,为加快册 亨县公路路网建设,根据上级交通部门的安排,于 2014 年 11 月 3 日启动建设册亨县丫他至 板其公路改造。公路建设期间需进行封闭施工。由于华金矿业矿区位于该条公路的施工范围, 册亨县工业和特色产业局要求华金矿业在公路建设期间停产,公路建设工期 4 个月,预计在 2015 年 3 月 1 日可竣工。 由于 11 月、 12 月华金矿业尚处于生产期,该事项对华金矿业今年 的生产经营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 日及时公告该事项。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盈利预测 实现情况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 盛屯矿业在证监许可 [2014]429 号文的批复核准下,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 14,532.20 万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盈利实现情况未达盈 利预测系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关于 “ 不可抗 力 ” 的免责规定,在因不可抗力导致贵州华金停产的事件发生后,盛屯矿业积极且适当地履 行了通知、报告的义务。 ”

上述事件发生时公司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积极向主管部门汇报对公司的影响,沟通并争 取早日复产。并且华金矿业利用停产时间,进一步优化调试生产设备,进一步加强提高生产 和管理效率、完善生产计划,为早日复产做好准备,努力将该事件的影响降至最低。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2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