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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SCREEN MICRO-ELECTRONIC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6

Apr 2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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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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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现将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汇”),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高峰,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17人,注册会计师6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2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5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汇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中汇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为公司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

3、2026年1月4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汇关于对2025年


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4、2026年4月14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计实施阶段的工作沟通,听取会计师对关键审计事项的进展、内控建议等。

5、2026年4月20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计完成阶段的工作沟通,听取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意见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等。

6、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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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干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雷小东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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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记军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