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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CORPRO Technology Co.,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6
Nov 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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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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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16-082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108,69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488% ;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99,69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301% 。
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11 月 4 日(星期五)。
一、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57号”文核准,成都振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芯科技”)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32.00元,其中网下配售350万股,网上发行1,4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公司总股本为5,2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950万股。
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实施了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原有总股本6,95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 司总股本由6,950万股增加至13,900万股。
经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实施了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原有总股本13,9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 司总股本由13,900万股增加至27,8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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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实施了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原有总股本27,8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 后,公司总股本由27,800万股增加至55,600万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55,6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 115,596,02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79%;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440,403,980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9.21%。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 (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 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何燕、莫晓宇、 谢俊、柏杰、徐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莫晓宇、谢俊、柏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本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本公 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
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 不适用。
-
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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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9日,根据深交所《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公司召开2010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改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 报离职后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十三个月至第三十六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第三十六月内不得转让 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 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 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4 日(星期五)。
-
(二)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108,69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5488%;本次
-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99,691,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301%。
(三)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 1 名法人股东,即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国 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四)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条件 股份总数(股) |
本次申请解 除限售数量 (股) |
解除限售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本次实际可 上市流通数 量(股) |
备注 |
|---|---|---|---|---|---|
| 成都国腾电 子集团有限 公司 |
108,691,200 | 108,691,200 | 19.5488% | 99,691,200 | 其中被质押 9,000,000股 |
注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中有9,000,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五) 公司董事会承诺:公司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 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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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股份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 数量 | 比例 | 增加 | 减少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5,596,020 | 20.79% | 0 | 108,691,200 | 6,904,820 | 1.24%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15,596,020 | 20.79% | 0 | 108,691,200 | 6,904,820 | 1.24%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08,691,200 | 19.55% | 0 | 108,691,200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6,904,820 | 1.24% | 0 | 0 | 6,904,820 | 1.24%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0,403,980 | 79.21% | 108,691,200 | 0 | 549,095,180 | 98.7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40,403,980 | 79.21% | 108,691,200 | 0 | 549,095,180 | 98.7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三、股份总数 | 556,000,000 | 100.00% | 108,691,200 | 108,691,200 | 556,000,000 | 100.00% |
五、 备查文件
-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
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
股份质押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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