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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CORPRO Technology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Oct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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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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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6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在公司 1 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秀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认真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 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 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 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 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 .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指南第 5 号》等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 激励计划前 3-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