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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CORPRO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Sep 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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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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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指引第 2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股份情况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2022 年 9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2,052,300 股公司回购股票已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成 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 详见公司 2022 年 9 月 22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根据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持股计划(草案)》”)、《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持股计划 (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 2022 年 9 月 22 日至 2025 年 9 月 21 日)。本员工 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全部回购股份非交易过户

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 2022 年 9 月 22 日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 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22 日,可解锁的权益份额占本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权益总额的 100%,解锁数量为 2,052,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635%。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于存续期内择 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或将标的股票划转至持有人个人账户或存续期内继续持有 相应的标的股票。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 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内,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 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 (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长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

长。

(4)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 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5)上市公司应当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 应对照《指引第 2 号》规定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 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 止。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