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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CORPRO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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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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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条件成就的公告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25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合计可行权数量为 2,726,000 份,约占 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557,340,000 股的 0.49%,行权价格 17.24 元/份。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18 年 8 月 8 日,首次授予的股票 期权第三个行权等待期已于 2021 年 8 月 7 日届满。

3、本次可行权期限: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2 年 8 月 5 日。(实际可行权期 限为: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2 年 8 月 5 日)。

  • 3、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 4、若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021 年 7 月 23 日,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同意 25 名期权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和 2021 年 8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行权 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和《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更 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 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 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本次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 1、股票期权简称:振芯 JLC1

  • 2、股票期权代码:036298

  •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 4、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如下:

第三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额度(份)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份) 剩余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姓名 职务
郑培 副总经理 320,000 128,000 0
核心骨干(27人) 7,175,000 2,598,000 0
合计(28人) 7,495,000 2,726,000 0

注:1、上表中郑培先生原为公司核心骨干,经 2020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2、表中 27 名核心骨干中含 3 名离职激励对象,其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72,000 份 股票期权已由公司进行注销,故本次实际可行权人数为 25 人,可行权股票期权额度为 2,726,000 份。

5、行权价格:17.24 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 6、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限: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2 年 8 月 5 日(实际

  • 可行权期限为: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2 年 8 月 5 日)。

    • 7、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 8、本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 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假设本期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 557,340,000 股增加至 560,066,000 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 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 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 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股票期权 的行权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前 6 个月均未 买卖公司股票。

四、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 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六、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本次实施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满足此次行权条件。但根据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本次行权期可 行权股票期权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

注销。

七、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已与承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行权签署了《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业务服务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 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自主行权业务承诺 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的技术规范完全符合自 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 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