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hengdu CORPRO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n 6, 2016
55119_rns_2016-06-06_1fff4fd8-dda0-4aa3-9bb3-02fa40054cb1.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44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6 月 1 日 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临时董事会通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在公司 1 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莫晓宇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一致 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初步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拟定初步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 实施。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须为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 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 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合计 不超过5名,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65亿元(含11.65亿元),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65,000,000股(含65,000,000股)。若公司股票在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询价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五)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 价:(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2)发行价 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 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 定:(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 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
(七)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 的新老股东共享。
(八)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 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6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万元) |
|---|---|---|---|
| 1 | 卫星互联网科技园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 29,889.89 | 29,889.89 |
| 2 | 多功能卫星应用终端芯片及整机产业化项目 | 30,000.00 | 30,000.00 |
| 3 | MEMS组合导航生产测试能力建设项目 | 8,600.00 | 8,600.00 |
| 4 | 人工智能视频系统(AIVS)产业化项目 | 16,000.00 | 16,000.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32,000.00 | 32,000.00 |
| 合 计 | 116,489.89 | 116,489.89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
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 投资项目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以上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初步方案,公司将在履行相关政府部门事前审查程 序后确定非公开发行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申请。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提示性公告》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