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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CORPRO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Apr 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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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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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 为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 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会议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在听取董事会相关董事和公司经营层 情况介绍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提出以超募资金 1,000 万元在成都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平安城市、智 慧城市、智能交通等视频安防监控业务以及光电技术产品的研制和销售的超募资 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在安防监控产业领域的发展需要,是进一步扩大视频图像 业务规模的一项具体举措,有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迅速扩大经营规模及市场 占有率,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增长的需求,巩固并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同时, 以成立主营视频安防监控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和内 部控制环境,提高内部运作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 的使用计划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 金使用》(201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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