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hengdu CORPRO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12, 2021

55119_rns_2021-11-12_75d614b6-691d-4c02-a0f1-fb6217ab53b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 鄢宏林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鄢宏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 职务,离职后鄢宏林先生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3)。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鄢宏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2250%,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1、鄢宏林先生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所作股份锁定承诺如 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本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 内不再卖出本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鄢宏林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

二、其他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的规定,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后离职的,应当在其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鄢宏林先生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 度的规定执行。

特此说明。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