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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CORPRO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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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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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骨干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 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创 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指南第 5 号”)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为保证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指南第 5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 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本次授予的公司部 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四、考核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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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行政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小组”) 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并报告相 关工作。

(三)公司人力行政部、财务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 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 (一)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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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年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5%;
第三个归属期 2023年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是指经审计的当期未摊销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若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上述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公司在 满足业绩考核的前提下,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可归属的比例,个 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个人当年计划归 属的股票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三个当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

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当年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等级(满分100 分)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年度绩效考核分数≥80分 100%
60分≤年度绩效考核分数<80分 60%
年度绩效考核分数<60分 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激励对象经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后,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四舍五入取整数。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限制性股票授予 / 归属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的归属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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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是否成就及授予/归属数量。

  •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行政部、财务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 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九、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 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5 个工 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 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 1、考核结束后,人力行政部、财务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 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人力行政部负 责统一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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