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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CORPRO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Jun 2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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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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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成都振 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投资设立成都新橙北斗智联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公司提出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 8,000 万元投资设立成都新橙北 斗智联有限公司,着力打造“N+e+X”战略布局,符合公司发展互联网、卫星互 联网综合应用服务的战略需求,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14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发表同意意见。
二、对《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用途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议案中涉及的部分超募资金用途变更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201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部分超募资金用途变更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曾勇、赵泽松、傅江 2015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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