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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CORPRO Technology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5
Dec 1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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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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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6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振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 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 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 案数(12) |
| 2.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4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5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8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9 |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0 |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上述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00 经第六届监
-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00、2.01、2.02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 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 意方可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2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 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话、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请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投资管理部,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信封请注 明“股东大会”字样)送达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 号
收件人: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联系电话:028-65557625
邮政编码:610041
-
2、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的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 号一楼会议室。
-
4、联系人:陈思莉、张爽
联系电话:028-65557625
-
5、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 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3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0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01”,投票简称为“振
-
芯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成都振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 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 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
| 2.0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 2.0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
| 2.04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 √ | |||
| 2.05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 | |||
| 2.0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 √ | |||
| 2.0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 | |||
| 2.08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 | |||
| 2.09 |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 √ | |||
| 2.10 | 《回购股份管理制度》 | √ | |||
| 2.1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 |||
| 2.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 |||
| 3.00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投票说明:
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在议案后的所选项对应的括号内划表决票中,请在“同意”“反 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用其他符号 的视同弃权统计。
1) 委托人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6
委托人股东账号:
- 2) 受托人 (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注:
-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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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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