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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CORPRO Technology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5
Mar 3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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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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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 、股东大会届次: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 芯科技”)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成都 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
-
4 、现场会议时间: 2025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
5 、网络投票时间: 2025 年 4 月 2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2 日 9:15-15:00。
6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7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4 月 16 日
-
8 、会议的出席对象:
1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 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9 、会议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 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00 | 《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 √ |
| 5.00 |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 6.00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 7.00 | 《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至202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以上议案中,第 1 项、第 3-8 项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 6 项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第 3 项、第 5 项、第 7 项议 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第 8 项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第 2-7 项议案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载的相关公告。
同时,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 会上进行述职;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报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
1、登记方式:
-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2
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 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话、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请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 17:00
-
前送达公司投资管理部,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信封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送达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 号
收件人: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联系电话:028-65557625
邮政编码:610041
-
2、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17 日的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 号一楼会议室。
-
4、联系人:陈思莉、张爽
联系电话:028-65557625
-
5、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
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3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7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01”,投票简称为“振
-
芯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2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 2: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成都振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 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 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 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 提案编码 | 该列打勾的 | ||||
| 提案名称 | |||||
| 栏目可以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投票 |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2.0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3.00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4.00 | 《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 √ | |||
| 5.00 |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 |||
| 6.00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
| 7.00 | 《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至202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2025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投票说明:
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在议案后的所选项对应的括号内划表决票中,请在“同意”“反对” 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用其他符号的视同 弃权统计。
1) 委托人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2) 受托人 (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6
年 月 日
注:
-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