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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a Pharmaceuticals Co.,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Dec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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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达药业”、“公司”、“发行人”) 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就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作如下说明(本说明中相关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 的相同):
一、发行人股本演变情况概览
诚达药业系 2009 年 12 月 9 日由诚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股本演变情况概览如下:
| 时间 | 事项 | 具体情况 | |
|---|---|---|---|
| 有限 公司 阶段 |
1999年3月 | 有限公司设立 | 由葛建利、黄洪林、郑土才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0.00 万元 |
| 1999年6月 | 股权转让 | 郑土才分别将其持有诚达有限的10.00%股权转让给 葛建利、将10.00%股权转让给黄洪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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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7月 | 增资(吸收合 并诚成化工) |
诚达有限吸收合并诚成化工,本次吸收合并后诚达 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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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8月 | 股权转让 | 葛建利、黄洪林分别将其持有诚达有限的45.00%股 权、30.00%股权转让给李强 |
|
| 2007年10月 | 增资 | 李强以10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本次增资后诚达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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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9月 | 股权转让、增 资 |
李强分别将其持有诚达有限的19.10%股权转让给葛建 利、将21.60%股权转让给黄洪林、将13.30%股权转让 给王喆;诺艾尔生物以1,094.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15.96万元、九恒投资以911.6702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 本13.30万元,其余均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诚达 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229.26万元 |
|
| 2009年6月 | 股权转让、增 资 |
王喆将其持有诚达有限的6.96%股权转让给李强; 大有化工以500.00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7.42 万 元、葛建利以11,853,099.73 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17.59万元、黄洪林以7,904,312.67元认购新增注册 资本11.73万元,其余部分均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 资后诚达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26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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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事项 | 具体情况 | |
|---|---|---|---|
| 股份 有限 公司 阶段 |
2009年12月 | 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 |
以诚达有限2009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账面净 资产72,336,501.57 元为基数,按照1.4467:1 的比例折 合股本总额5,000.00 万股,差额22,336,501.57 元计入 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 2014年11月 | 增资 | 前海晟泰以8,990.00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1,550.00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6,5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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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 | 股权转让 | 李强将其持有诚达药业的389.875 万股股份转让给 卢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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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 | 股权转让 | 卢瑾将其持有的诚达药业389.875 万股股份转让给 葛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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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 | 股权转让 | 李强将其持有诚达药业的1,169.625万股股份转让给 卢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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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 | 股权转让 | 卢瑾将其持有诚达药业的1,169.625万股股份转让给 葛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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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5月 | 股权转让 | 葛建利、大有化工、九恒投资分别将其持有诚达药 业的263.04万股、66.96万股、50.00万股股份转让 给汇达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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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 | 增资 | 诚合善达以1,896.60 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18.00 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注 册资本增加至6,76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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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 | 股权激励 | 大有化工、诺艾尔生物分别将其持有诚达药业的 72.54万股、300.00万股股份转让给公司;公司将其 回购的股份分别转让给员工持股平台嘉善汇诚、嘉 善和诚用作股权激励,其中将164.50万股股份转让 给嘉善和诚、208.04万股股份转让给嘉善汇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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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 | 增资 | 嘉兴麦尔特以25,999,999.00 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2,736,842元、上海富久荣以19,999,998.50元认购新增 注册资本2,105,263元,其余部分均计入资本公积,本 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7,252.2105万元 |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
(一)有限公司阶段
1 、 1999 年 3 月,有限公司设立
1999 年 3 月 25 日,葛建利、黄洪林、郑土才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诚达有限, 法定代表人为葛建利,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丁胺卡那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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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生产销售。根据嘉善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善审事验〔1999〕 第 072 号),截至 1999 年 3 月 22 日,诚达有限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已足额缴纳。
1999 年 3 月 25 日,诚达有限依法进行了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了浙江省嘉 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 330421110339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诚达有限设立时,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 序号 | 出资人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葛建利 | 25.00 | 50.00% |
| 2 | 黄洪林 | 15.00 | 30.00% |
| 3 | 郑土才 | 10.00 | 20.00% |
| 合 计 | 50.00 | 100.00% |
2 、 1999 年 6 月,诚达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1999 年 6 月 5 日,诚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郑土才以原始出 资价格向葛建利及黄洪林分别转让 5.00 万元出资,并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诚达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出资人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葛建利 | 30.00 | 60.00% |
| 2 | 黄洪林 | 20.00 | 40.00% |
| 合计 | 50.00 | 100.00% |
3 、 2000 年 7 月,诚达有限第一次增资(吸收合并诚成化工)
2000 年 3 月 2 日,诚达有限与诚成化工分别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由诚达 有限吸收合并诚成化工,并由诚达有限继承诚成化工全部债务;同日,诚达有限 及诚成化工签订《企业合并协议》,约定诚成化工全部资产、债权归诚达有限所 有,全部债务由诚达有限偿还;合并后存续的诚达有限注册资本为合并前两公司 的注册资本之和 100.00 万元,诚成化工注销。
诚达有限、诚成化工于 2000 年 3 月 11 日、2000 年 3 月 18 日、2000 年 3 月 29 日及 2000 年 7 月 12 日共同在《嘉兴日报》上就该吸收合并事宜刊登《公 告》,对诚达有限吸收合并诚成化工事宜进行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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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 7 月 6 日,泗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出具了《验 资报告》(泗会验〔2000〕第 16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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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 7 月 18 日,诚达有限依法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浙江省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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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304211103391 的营业执照。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诚达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出资人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葛建利 | 60.00 | 60.00% |
| 2 | 黄洪林 | 40.00 | 40.00% |
| 合 计 | 100.00 | 100.00% |
4 、 2006 年 8 月,诚达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并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2006 年 3 月 28 日,诚达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葛建利、黄洪林 分别将其持有诚达有限的 45.00 万元出资、30.00 万元出资按原始出资价格转让 给加拿大籍自然人李强。葛建利和黄洪林分别出具《同意转让声明》,同意放弃 对对方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006 年 7 月 6 日,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了《浙江省对外贸易经 济合作厅关于浙江嘉善诚达药化有限公司股权并购并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的批 复》(浙外经贸资函〔2006〕293 号),同意发行人上述股权转让及变更为中外 合资企业事宜。
2006 年 7 月 11 日,诚达有限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浙府资字〔2006〕00680 号)。
2006 年 8 月 9 日,诚达有限依法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得嘉兴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企合浙嘉总字第 004066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葛建利,经营期限自 2006 年 8 月 9 日至 2019 年 8 月 8 日,企 业类型为中外合资企业。
2006 年 10 月 25 日,嘉兴诚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诚达有限本次股权转让 并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过程中各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诚会验字〔2006〕第 62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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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诚达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出资人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李强 | 75.00 | 75.00% |
| 2 | 葛建利 | 15.00 | 15.00% |
| 3 | 黄洪林 | 10.00 | 10.00%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5 、 2007 年 10 月,诚达有限第二次增资
2007 年 6 月 28 日,诚达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诚达有限的注 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增至 200.00 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由股东李强以 100.00 万元按每 1.00 元注册资本作价 1.00 元的价格认缴,上述认缴款项在诚达有限申 请工商变更登记时一次性缴清。葛建利和黄洪林分别出具《声明》,同意放弃按 照实缴出资比例认购本次增资的权利。
2007 年 8 月 31 日,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中 外合资企业“浙江嘉善诚达药化有限公司”增资、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合同、章 程的批复》(善经管〔2007〕209 号),同意诚达有限本次增资、变更经营范围 并修改公司章程事项。
2007 年 9 月 20 日,嘉兴诚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增资事宜出具了《验 资报告》(诚会验字〔2007〕第 646 号)。根据嘉兴诚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截至 2007 年 9 月 1 日,诚达有限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
2007 年 10 月 23 日,诚达有限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浙府资字〔2006〕00680 号)。
2007 年 10 月 24 日,诚达有限依法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嘉兴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3040040000596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诚达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出资人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李强 | 175.00 | 87.50% |
| 2 | 葛建利 | 15.00 |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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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出资人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3 | 黄洪林 | 10.00 | 5.00% |
| 合计 | 200.00 | 100.00% |
6 、 2008 年 9 月,诚达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三次增资
2008 年 6 月 18 日,诚达有限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李强分别将其持有诚达 有限的 38.20 万元出资、43.20 万元出资、26.60 万元出资按按每 1.00 元注册资本 作价 4.00 元的价格转让给葛建利、黄洪林、王喆。葛建利和黄洪林分别出具《关 于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同意放弃对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同时,该 次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诚达有限注册资本增至 229.26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 诺艾尔生物、九恒投资认购。
同日,诚达有限分别与诺艾尔生物、九恒投资签订《增资入股协议书》,约 定诺艾尔生物以 1,094.0042 万元之价格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15.96 万元,其余 1,078.044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九恒投资以 911.6702 万元之价格认缴本次新增注 册资本 13.30 万元,其余 898.370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8 年 8 月 27 日,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中 外合资企业“浙江嘉善诚达药化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增资及重订合同、章程的 批复》(善经管〔2008〕140 号),同意李强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同意诚达有 限吸收诺艾尔生物及九恒投资为公司股东;同意诚达有限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 司章程。
2008 年 8 月 27 日,诚达有限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浙府资字〔2006〕00680 号)。
2008 年 9 月 8 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对诚达有限股权转让及注册 资本由 200 万元增至 229.26 万元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 报告》(沪众会字〔2008〕第 3713 号),截至 2008 年 9 月 8 日,诚达有限注册 资本为 229.26 万元。
2008 年 9 月 12 日,诚达有限依法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嘉兴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 33040040000596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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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诚达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出资人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李强 | 67.00 | 29.22% |
| 2 | 葛建利 | 53.20 | 23.21% |
| 3 | 黄洪林 | 53.20 | 23.21% |
| 4 | 王喆 | 26.60 | 11.60% |
| 5 | 诺艾尔生物 | 15.96 | 6.96% |
| 6 | 九恒投资 | 13.30 | 5.80% |
| 合计 | 229.26 | 100.00% |
7 、 2009 年 6 月,诚达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及第四次增资
2009 年 6 月 10 日,诚达有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王喆将其持有的 诚达有限 15.96 万元的出资以 63.84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强,公司其他股东葛建 利、黄洪林、诺艾尔生物及九恒投资均表示放弃优先受让权;同时,该次董事会 作出决议,增加注册资本至 266.00 万元,大有化工以 500.00 万元之价格认缴本 次新增注册资本 7.42 万元,其余 492.58 万元为资本公积;同意葛建利以 11,853,099.73 元之价格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17.59 万元,其余 11,677,199.73 元为资本公积;同意黄洪林以 7,904,312.67 元之价格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11.73 万元,其余 7,787,012.67 元为资本公积。包括李强、王喆、诺艾尔生物、九恒投 资在内的其他股东均同意上述增资并放弃优先认购本次增资的权利。
2009 年 6 月 25 日,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中 外合资企业“浙江嘉善诚达药化有限公司”增资、股权转让及重订合同、章程的 批复》(善经管〔2009〕128 号),同意吸收大有化工为股东;同意王喆转让所 持有的股权;同意诚达有限增加注册资本。
2009 年 6 月 26 日,诚达有限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 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浙府资字〔2006〕00680 号)。
2009 年 6 月 26 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对诚达有限本次股权转让及 注册资本由 226.29 万元增至 266.00 万元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 《验资报告》(沪众会字〔2009〕第 3536 号),截至 2009 年 6 月 26 日,诚达 有限注册资本 266.00 万元已足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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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6 月 29 日,诚达有限依法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嘉兴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3040040000596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诚达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出资人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李强 | 82.96 | 31.19% |
| 2 | 葛建利 | 70.79 | 26.61% |
| 3 | 黄洪林 | 64.93 | 24.41% |
| 4 | 诺艾尔生物 | 15.96 | 6.00% |
| 5 | 九恒投资 | 13.30 | 5.00% |
| 6 | 王喆 | 10.64 | 4.00% |
| 7 | 大有化工 | 7.42 | 2.79% |
| 合计 | 266.00 | 100.00% |
(二)股份有限公司阶段
1 、 2009 年 12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 7 月 28 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诚达有限财务报 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沪众会字〔2009〕第 3679 号),经审 计,截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诚达有限净资产为 72,336,501.57 元。
2009 年 7 月 30 日,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诚达有限的净资产进 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银信汇业评报字〔2009〕B1172 号),截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诚达有限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1,728.17 万元。
2009 年 8 月 2 日,诚达有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
2009 年 9 月 30 日,浙江省商务厅出具了《关于浙江嘉善诚达药化有限公司 增资并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浙商务外资函〔2009〕183 号), 同意诚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 11 月 16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向公司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浙府资字〔2006〕0068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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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 同意,以诚达有限截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72,336,501.57 元为基 数,按照 1.4467:1 的比例折合股本总额 5,000 万股,差额 22,336,501.57 元计入资 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日,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 次整体变更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沪众会字 〔2009〕第 3988 号)。
2009 年 12 月 9 日,公司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3040040000596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 更为“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诚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李强 | 1,559.50 | 31.19% |
| 2 | 葛建利 | 1,330.50 | 26.61% |
| 3 | 黄洪林 | 1,220.50 | 24.41% |
| 4 | 诺艾尔生物 | 300.00 | 6.00% |
| 5 | 九恒投资 | 250.00 | 5.00% |
| 6 | 王喆 | 200.00 | 4.00% |
| 7 | 大有化工 | 139.50 | 2.79% |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2 、 2014 年 11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 本由 5,000.00 万元增加至 6,55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550.00 万元由前海晟泰 以每股 5.80 元的价格认缴。
2014 年 11 月 13 日,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中 外合资企业“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变更董事及重订章程的批复》(善 经管〔2014〕110 号),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201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浙府资字〔2006〕0068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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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 330400400005966 的《营业执照》。
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共分四期缴纳,具体验资情况如下:
2014 年 11 月 20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第一期出资出 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14〕第 1403 号),截至 2014 年 11 月 18 日止, 前海晟泰缴纳首期出资款 3,000.00 万元,其中实收资本 5,172,413.79 元,剩余 24,827,586.21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 年 1 月 8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第二期出资出具 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15〕第 0745 号),截至 2015 年 1 月 6 日止,前海 晟泰缴纳第二期出资款 1,000.00 万元,其中实收资本 1,724,137.93 元,剩余 8,275,862.07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 年 4 月 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第三期出资出具 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15〕第 3968 号),截至 2015 年 3 月 30 日止,前 海晟泰缴纳第三期出资款 2,500.00 万元,其中实收资本 4,310,344.83 元,剩余 20,689,655.17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 年 7 月 6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第四期出资出具 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15〕第 5084 号),截至 2015 年 7 月 1 日止,前 海晟泰缴纳第四期出资款 2,490.00 万元,其中实收资本 4,293,103.45 元,剩余 20,606,896.55 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李强 | 1,559.50 | 23.81% |
| 2 | 前海晟泰 | 1,550.00 | 23.66% |
| 3 | 葛建利 | 1,330.50 | 20.31% |
| 4 | 黄洪林 | 1,220.50 | 18.63% |
| 5 | 诺艾尔生物 | 300.00 | 4.58% |
| 6 | 九恒投资 | 250.00 | 3.82% |
| 7 | 王喆 | 200.00 | 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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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8 | 大有化工 | 139.50 | 2.13% |
| 合计 | 6,550.00 | 100.00% |
3 、 2016 年 11 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1 月 25 日,李强与卢瑾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李强将其持有的 389.875 万股公司股份以 389.875 万元转让给卢瑾,每股价格为 1.00 元。
2016 年 11 月 29 日,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外商投资企 业变更备案回执》(嘉善经开外资备 201600034 号),对于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予 以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前海晟泰 | 1,550.00 | 23.66% |
| 2 | 葛建利 | 1,330.50 | 20.31% |
| 3 | 黄洪林 | 1,220.50 | 18.63% |
| 4 | 李强 | 1,169.625 | 17.86% |
| 5 | 卢瑾 | 389.8750 | 5.95% |
| 6 | 诺艾尔生物 | 300.00 | 4.58% |
| 7 | 九恒投资 | 250.00 | 3.82% |
| 8 | 王喆 | 200.00 | 3.05% |
| 9 | 大有化工 | 139.50 | 2.13% |
| 合计 | 6,550.00 | 100.00% |
4 、 2016 年 12 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1 月 28 日,卢瑾与葛建利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卢瑾将其持有 的 389.875 万股公司股份以 389.875 万元转让给葛建利,每股价格为 1.00 元。
2016 年 12 月 1 日,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外商投资企业 变更备案回执》(嘉善经开外资备 201600039 号),对于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予以 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4-3-11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葛建利 | 1,720.375 | 26.27% |
| 2 | 前海晟泰 | 1,550.00 | 23.66% |
| 3 | 黄洪林 | 1,220.50 | 18.63% |
| 4 | 李强 | 1,169.625 | 17.86% |
| 5 | 诺艾尔生物 | 300.00 | 4.58% |
| 6 | 九恒投资 | 250.00 | 3.82% |
| 7 | 王喆 | 200.00 | 3.05% |
| 8 | 大有化工 | 139.50 | 2.13% |
| 合计 | 6,550.00 | 100.00% |
5 、 2017 年 4 月,股份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3 月 31 日,李强与卢瑾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李强将其持有的 1,169.625 万股公司股份以 1,169.625 万元转让给卢瑾,每股价格为 1.00 元。
2017 年 4 月 13 日,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外商投资企业 变更备案回执》(嘉善经开外资备 201700026 号),对于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予以 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葛建利 | 1,720.375 | 26.27% |
| 2 | 前海晟泰 | 1,550.00 | 23.66% |
| 3 | 黄洪林 | 1,220.50 | 18.63% |
| 4 | 卢瑾 | 1,169.625 | 17.86% |
| 5 | 诺艾尔生物 | 300.00 | 4.58% |
| 6 | 九恒投资 | 250.00 | 3.82% |
| 7 | 王喆 | 200.00 | 3.05% |
| 8 | 大有化工 | 139.50 | 2.13% |
| 合 计 | 6,550.00 | 100.00% |
6 、 2017 年 4 月,股份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3 月 31 日,卢瑾与葛建利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卢瑾将其持有的 1,169.625 万股公司股份以 1,169.625 万元转让给葛建利,每股价格为 1.00 元。
4-3-12
2017 年 4 月 21 日,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外商投资企业 变更备案回执》(嘉善经开外资备 201700030 号),对于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予以 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葛建利 | 2,890.00 | 44.12% |
| 2 | 前海晟泰 | 1,550.00 | 23.66% |
| 3 | 黄洪林 | 1,220.50 | 18.63% |
| 4 | 诺艾尔生物 | 300.00 | 4.58% |
| 5 | 九恒投资 | 250.00 | 3.82% |
| 6 | 王喆 | 200.00 | 3.05% |
| 7 | 大有化工 | 139.50 | 2.13% |
| 合计 | 6,550.00 | 100.00% |
7 、 2017 年 5 月,股份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3 月 31 日,葛建利、大有化工、九恒投资分别与汇达投资签订《股 份转让协议》,葛建利将其持有的 263.04 万股公司股份以 1,578.24 万元转让给 汇达投资,每股价格为 6.00 元;大有化工将其持有的 66.96 万股公司股份以 401.76 万元转让给汇达投资,每股价格 6.00 元;九恒投资将其持有的 50.00 万股公司股 份以 300.00 万元转让给汇达投资,每股价格为 6.00 元。
2017 年 5 月 16 日,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外商投资企业 变更备案回执》(嘉善经开外资备 201700038 号),对于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予以 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葛建利 | 2,626.96 | 40.11% |
| 2 | 前海晟泰 | 1,550.00 | 23.66% |
| 3 | 黄洪林 | 1,220.50 | 18.63% |
| 4 | 汇达投资 | 380.00 | 5.80% |
| 5 | 诺艾尔生物 | 300.00 | 4.58% |
4-3-13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6 | 九恒投资 | 200.00 | 3.05% |
| 7 | 王喆 | 200.00 | 3.05% |
| 8 | 大有化工 | 72.54 | 1.11% |
| 合计 | 6,550.00 | 100.00% |
8 、 2017 年 8 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7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 由 6,550.00 万元增加至 6,768.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218.00 万元由诚合善达以 每股 8.70 元的价格认缴。
2017 年 7 月 24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增资事宜出 具了《验资报告》(众会验字〔2017〕第 5606 号)。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044199935)。
2017 年 9 月 22 日,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外商投资企业 变更备案回执》(嘉善经开外资备 201700078 号),对于本次增资事宜予以备案。
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葛建利 | 2,626.96 | 38.81% |
| 2 | 前海晟泰 | 1,550.00 | 22.90% |
| 3 | 黄洪林 | 1,220.50 | 18.03% |
| 4 | 汇达投资 | 380.00 | 5.61% |
| 5 | 诺艾尔生物 | 300.00 | 4.43% |
| 6 | 诚合善达 | 218.00 | 3.22% |
| 7 | 九恒投资 | 200.00 | 2.96% |
| 8 | 王喆 | 200.00 | 2.96% |
| 9 | 大有化工 | 72.54 | 1.07% |
| 合计 | 6,768.00 | 100.00% |
9 、 2019 年 12 月,股权激励
经 2019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 11
4-3-1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根据股权激励方案的规定,由公司回购原股东大有化工和诺艾尔生物持 有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
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与大有化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大有化 工将其持有发行人的 72.54 万股股份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 6 元。同日, 公司与诺艾尔生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诺艾尔生物将其持有发行人的 300.00 万股的股份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 6 元。
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与嘉善和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公司 将其回购的 164.50 万股股份以 822.50 万元转让给嘉善和诚,转让价格为每股 5 元;同日,公司与嘉善汇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其回购的 208.04 万股股份以 1,040.20 万元转让给嘉善汇诚,转让价格为每股 5.00 元。
上述事项已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2019 年 12 月 3 日经嘉善经济技术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嘉善经开外资备 201900063 号、嘉善经开外资备 201900067 号)予以备案。
2019 年 12 月 20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并实施股权激励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验字〔2019〕第 7763 号)。
本次股权变动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葛建利 | 2,626.96 | 38.81% |
| 2 | 前海晟泰 | 1,550.00 | 22.90% |
| 3 | 黄洪林 | 1,220.50 | 18.03% |
| 4 | 汇达投资 | 380.00 | 5.61% |
| 5 | 诚合善达 | 218.00 | 3.22% |
| 6 | 嘉善汇诚 | 208.04 | 3.07% |
| 7 | 九恒投资 | 200.00 | 2.96% |
| 8 | 王喆 | 200.00 | 2.96% |
| 9 | 嘉善和诚 | 164.50 | 2.43% |
| 合计 | 6,768.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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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19 年 12 月,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
2019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 本由 6,768.00 万元增加至 7,252.2105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484.2105 万元由嘉兴 麦尔特、上海富久荣按 9.50 元/股的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其中嘉兴麦尔特认购 2,736,842 股,认购金额 25,999,999.00 元,上海富久荣认购 2,105,263 股,认购金 额 19,999,998.50 元。
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044199935)。
2019 年 12 月 20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增资事宜 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验字〔2019〕第 7763 号)。
2019 年 12 月 27 日,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外商投资企 业变更备案回执》(嘉善经开外资备 201900084 号),对于本次增资事宜予以备 案。
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份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葛建利 | 2626.96 | 36.22% |
| 2 | 前海晟泰 | 1,550.00 | 21.37% |
| 3 | 黄洪林 | 1,220.50 | 16.83% |
| 4 | 汇达投资 | 380.00 | 5.24% |
| 5 | 嘉兴麦尔特 | 273.6842 | 3.77% |
| 6 | 诚合善达 | 218.00 | 3.01% |
| 7 | 上海富久荣 | 210.5263 | 2.90% |
| 8 | 嘉善汇诚 | 208.04 | 2.87% |
| 9 | 九恒投资 | 200.00 | 2.76% |
| 10 | 王喆 | 200.00 | 2.76% |
| 11 | 嘉善和诚 | 164.50 | 2.27% |
| 合 计 | 7,252.2105 | 100.00% |
4-3-16
三、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诚达药业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上述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 变情况的说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4-3-17
(本页无正文,为《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全体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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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建利 林春珍 黄洪林 卢刚
汪萍 崔孙良 俞毅
全体监事:
陈维汉 郭令回 刘炎平 李文绢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卢刚 彭智勇 黄洪林 卢瑾
赵华丽 冯宇 杨晓静 费超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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