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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mPartner PharmaTech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Sep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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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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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49
公告编号: 2021-98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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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 2021 年 9 月 23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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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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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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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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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郭志成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拟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郭志成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 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 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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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本 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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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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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文名称: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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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英文名称:ChemPartner PharmaTech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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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立日期:200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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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高新区高新西路 1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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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票上市时间:2010-12-22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睿智医药
(8)股票代码:300149
(9)法定代表人:曾宪维
(10)董事会秘书:梁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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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司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268 号交易广场 28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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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邮政编码:510031
(13)联系电话:020-66811798
(14)传真:0750-3869666
(15)互联网地址:www.cpp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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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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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
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议案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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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所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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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郭志成先生,其基本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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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1962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于 1986 年 7 月取得英国亚伯丁大学经济及会计 学硕士学位,其于 1989 年 11 月起为英国苏格兰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任职于毕 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爱丁堡办公室任职并取得资历。郭志成先生先后于 1991 年 1 月、1992 年 6 月及 2001 年 10 月起担任香港执业会计师、香港注册税务师及财 务策划师,于 2014 年 3 月成为中国并购公会会员。郭志成先生在审计核查、跨 境税务及项目融资方面拥有超过 20 年的经验,目前担任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主席,担任大唐西市丝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620)及恒智控股 有限公司(股份代码:8405)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职,2020 年 9 月 10 日起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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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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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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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三)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 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 年 9 月 23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30-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 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 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投资部收到时间 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268 号交易广场 28 楼
联系电话:020-66811798 公司传真:0750-386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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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4.由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 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 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 将被确认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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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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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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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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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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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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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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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郭志成 2021 年 9 月 13 日
附件:《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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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 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郭志成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备注 | |||||
|---|---|---|---|---|---|
| 提案编码 | |||||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 | √ | |||
| 1.00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附注:
- 1.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 “√”选择一项,多选
无效,多选或不填表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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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委托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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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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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自然人签字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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