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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mPartner PharmaTech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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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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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 需,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 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 2020 年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的原则,在公平、互利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关联交易的各方严 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 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等原因所致,具有其合 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方 案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方案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与各相关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的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 本页无正文,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字:
| 姓名 | 签名 |
|---|---|
| 郭志成 | |
| 袁杰力 | |
| 陈菡 |
2021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