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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mPartner PharmaTech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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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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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控制文件的规定,在 2020 年的工作中,勤勉、忠实、尽职 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 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0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 票。

票。 票。 票。 票。
本人出席了公司2020年度召开的4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4 4 0 0
本人出席了公司2020年度召开的12次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12 12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2020 年 1 月 23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全资子 公司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注销部 分已授予股票期权、会计政策变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4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拟发行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等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10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与中 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变更 公司名称、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调整公 司实施项目建设、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微生态营养业务相关资产、负债、业务 资源及人员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7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签订 《履约保证金协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25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签订《履约保证金协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签 订《履约保证金协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控 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暨提供履约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意见均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 司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及其他相关要求,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战略规划的讨论,听 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了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了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及时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并通过电话,传真和邮 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 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二)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我们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 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 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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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化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能力。

七、其它工作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

持,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袁杰力

2021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