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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mPartner PharmaTech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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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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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 履行监督职责。

全体监事列席了2020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 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

  • 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各次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 (一)2020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

  • 议,通过了《关于与尚华科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
  •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7、《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8、《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9、《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三)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

  • 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四)2020年8月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 板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H股发行后 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 资股(H股)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的申报会计师的议案》。

  • (五)2020年8月1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

  • 通过了《关于与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六)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 司划转微生态营养业务相关资产、负债、业务资源及人员的议案》、《关于调整 公司实施项目建设的议案》、《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暨还款安排的 议案》。

(七)2020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 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履约保证金协议>的议案》。

(八)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签订<履约保证金协议>的 议案》。

(九)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签订<履约保 证金协议>的议案》、《关于受让量子磁系产业基金持有的上海睿智股权的议案》。

(十)2020年11月1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暨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 2020 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均遵守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职的义务。使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目标 明确,不断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和决策程序认真履行了《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二) 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创业板上市 公司的有关规定,根据组织结构、资产结构、经营方式、外部环境等具体情况对 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行的 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020年公司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发生。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深圳交易所公开处分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 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 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四)公司投资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投资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未发现内幕交易,未 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认为:关联交易事 项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执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价格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 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了《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 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 和定期报告等情况下均对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备案。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 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